貴州省劍河縣委原書記袁尚凱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
經貴州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監委對貴州省劍河縣委原書記袁尚凱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袁尚凱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與他人串供,偽造、隱匿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利用職權為他人職務提拔謀取利益,不如實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貪慾膨脹,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以及本人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接、工程款撥付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鉅額財物。
袁尚凱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貴州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貴州省委批准,決定給予袁尚凱開除黨籍處分;由貴州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中共貴州省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代表、中共黔東南州第十一次代表大會代表、中共劍河縣第十三次代表大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貴州省紀委監委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