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眉山市東坡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郭建華 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眉山市委批准,眉山市紀委監委對眉山市東坡區政協原黨組書記、主席郭建華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郭建華理想信念喪失,紀法意識淡薄,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背組織原則,跑官要官;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通過民間借貸獲取大額回報,違規從事營利活動;私德不修;將公權力當作謀取私利的工具,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等方面為他人謀利並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郭建華嚴重違反黨的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眉山市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市委批准,決定給予郭建華開除黨籍處分;由眉山市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眉山市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