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村民違建二千平房屋”處理情況被披露:鎮長等十多名幹部受處分
11月1日,一份“關於湖南衡南縣茅市鎮坪山村違規建房情況説明”文件顯示,該村一村民違規建造一房屋主體建築面積近2000平方米,影響極壞。該鎮黨委書記、鎮長免職調離,17名相關鎮村幹部被處分。
11月2日,澎湃新聞從衡南縣權威人士處獲悉,上述“情況説明”內容屬實。目前,當地有關部門正全力處理此事。
“情況説明”顯示,茅市鎮坪山村段某某所建房屋主體於2020年3月初動工,房屋主體佔地面積527.26㎡,房屋主體建築面積1986.68㎡,沒有佔用基本農田。2021年縣自然資源局在耕地巡查中發現該處房屋“未批先建”,存在違法違規行為,影響極壞。縣委、縣政府將鎮黨委書記、鎮長免職調離,縣紀委監委對17名相關鎮村幹部進行了黨紀和政務處分,縣森林公安局對當事人段某某進行了拘留。
“情況説明”指出,在上級領導和相關職能部門的大力支持和指導下,當地鎮黨委、政府開展整改工作如下:對該處違規建房行為進行了立案查處,對違規建設的大門等附屬設施進行了拆除,對符合建房條件的户主補辦相關手續,並沒收佔地多餘面積的房子交由村集體所有。將該處建築所在區域全部納入了村莊規劃。對已破壞的耕地做好了進出平衡,並補充了大量優質耕地。對已破壞的林地做好了異地復綠。非法佔用土地已退還給周家組,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興建的水池予以沒收,交周家組作為消防水池使用。
當前,該房屋未裝修入住,户主段某某因不滿當地縣檢察院作出的決定,正在持續向上級部門申訴。下階段,茅市鎮將在相關職能部門的指導下,進一步做好整改工作。
該份情況説明蓋有“衡南縣茅市鎮人民政府”公章,落款時間為2024年11月1日。
11月2日,衡南縣自然資源局相關負責人告訴澎湃新聞,目前,此事正由該縣農業農村局介入處理。
澎湃新聞注意到,關於農村自建房的審批手續以及面積問題,湖南省農業農村廳於2022年7月14日在官網曾答覆,根據最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村民一户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不得佔用永久基本農田,並儘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閒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由鄉鎮政府審核批准。其中還規定,農村村民未經批准或者採取欺騙手段騙取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住宅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責令退還非法佔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佔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超過省、自治區、直轄市規定的標準,多佔的土地以非法佔用土地論處。
另一方面,關於面積要求,根據《湖南省土地管理辦法》規定,農村村民建住宅,每户用地面積(包括住房、雜屋、廁所和畜舍),使用荒山荒地的不超過二百一十平方米,使用耕地的不超過一百三十平方米,使用村內空閒地和其他土地的不超過一百八十平方米。在不超過上述限額的前提下,具體標準由縣、市人民政府規定。
從上述規定可以看出,段某某建造的房屋面積遠超湖南省土地管理規定的標準。
此外,各村委會、各村民小組是農村建房的屬地管理主體單位,負有最直接的管理責任。對整治農村亂佔耕地建房問題不嚴不實、翫忽職守、弄虛作假、包庇縱容,甚至充當“保護傘”或與佔耕當事人存在利益輸送關係的,一律依法依規從嚴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