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調整這類車輛限時限行!11日起執行
11月4日
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發佈關於進一步規範貨車通行的通告
其中對限行區域、通行碼辦理時間等
都有調整
此通告自2024年11月11日起執行
執行期限為5年

海口市貨車限行範圍示意圖。交警提供
為規範貨車通行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現將貨車通行管理事項通告如下:
一、車輛類型
本公告所指的貨車包括載貨汽車、專項作業車、牽引車、掛車,不包括微、輕型多用途貨車、皮卡車。
執行緊急任務的警車、消防車、救護車、工程救險車不受本通告的限制。
二、限行區域
東至濱江路(含),西至麗晶路(不含)、丘海大道(不含),南至椰海大道(不含),北至海岸線形成的閉合區域內所有道路,含海甸島,不含海墾南路和中央大道。
其他設有禁止貨車通行交通標誌、交通標線的道路。
三、通行規定
貨車類型,以機動車行駛證登記的車輛類型為標準。
貨車根據不同車輛類型,分時段、分路段按通行規定行駛。
(一)中型(含)以下燃油貨車
1.每日7:00至9:00, 16:30至19:30限行區域內限制通行;
2.濱江路、國興大道、海秀快速路、長天路全路段24小時禁止通行。
(二)中型(不含)以上燃油貨車
1.每日7:00至21:00限行區域內限制通行;
2.每日21:00至次日8:00長秀路(長秀路與濱海大道交叉路口至長秀路與海盛路交叉路口)禁止通行;
3.濱江路、國興大道、海秀快速路、長天路、港華路、港愛路、愛華路、港華街、紅棉西路、紅棉東路、民生西路、民生東路全路段24小時禁止通行。
(三)新能源貨車和冷鏈運輸車
1.中型(不含)以下新能源貨車和冷鏈運輸車,除每日7:00至9:00,16:30至19:30 海秀快速路禁止通行外,其他時間和路段不限行。
2.中型新能源貨車和冷鏈運輸車,除海秀快速路24小時禁止通行外,其他時間和路段不限行。
3.中型以上新能源貨車和冷鏈運輸車,濱江路、國興大道、海秀快速路、長天路、港華路、港愛路、愛華路、港華街、紅棉西路、紅棉東路、民生西路、民生東路全路段24小時禁止通行;長秀路(長秀路與濱海大道交叉路口至長秀路與海盛路交叉路口)每日21:00至次日 8:00禁止通行;除以上道路外,限行區域內其他路段每日7:00至9:00,16:30至19:30 禁止通行。
四、通行碼(證)辦理
因城市運行保障、民生物資、企業生產物資、應急搶險等運輸需要在限行時間、區域或路段上通行的貨車,應通過網上申辦貨車通行碼。危貨運輸車輛或因特殊情況不能網上申辦的,可到窗口申辦。貨車通行證辦理申請書樣本,可到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網頁,辦事指南欄中下載。
(一)網上辦理
申辦人可通過“交管12123”手機APP中“機動車業務-城市貨車通行碼申領”辦理,並按要求提交相關材料。
1.個人車輛,應先下載交管12123APP註冊賬户,並綁定相關車輛即可申請貨車通行碼。
2.企事業單位車輛,應前往單位所屬轄區交警大隊申領交管12123企業賬號後,再申辦貨車通行碼。
3.按“交管12123”要求上傳相應材料,上傳材料如合同頁碼太多或有多個合同,可多張拍照在1個照片中,但須體現合同有效期、雙方簽字蓋章等有效內容。
4.網上24小時受理申辦,1個工作日內完成核發或反饋不予核發的結果,諮詢電話0898-31366858。
(二)窗口辦理
當事人可攜帶申請書、車輛保險單、車輛照片、運輸合同等相關材料到海口市公安局交警支隊1017室,申辦貨車通行證。
窗口辦理時間為工作日8:00至12:00、15:00至18:00 時,2個工作日內完成通行證核發,諮詢電話0898-31366858。
五、法律責任
機動車駕駛人違反本通告規定的,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條規定予以處罰。
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將根據執行情況對本通告隨時進行調整。
新通告與原通告有哪些區別?
據海口公安交警介紹,分別有以下區別:
*(一)車輛類型的區別。*新通告限行車輛將微、輕型多用途貨車(皮卡車)修改為微、輕型多用途貨車、皮卡車,進一步明確限行車輛,規範文字描述。
*(二)限行區域的區別。*新通告將西至麗晶路修改為西至麗晶路(不含),明確麗晶路不限行,規範文字描述。
*(三)通行規則的區別。*區分燃油車、新能源、冷鏈運輸車限行,由於G15高速公路開通和火山口大道擴道改造完成,解除了火山口大道貨車限行的規定;為落實中央環保督辦秀英港噪音污染的問題,規範貨車進港路線,新增港華路、港愛路、愛華路、港華街、紅棉西路、紅棉東路、民生西路、民生東路等路段24 小時禁行。
*(四)通行碼辦理的區別。*調整網上辦理核發時間,將2個工作日改為1個工作日,實現24 小時內核發,提升辦證效率,窗口辦理所需材料修訂為申請書、車輛保險單、運輸合同,簡化辦理材料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