滬深北三大交易所,最新發布!
11月6日,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發文,就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公開徵求意見。
關於就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公開徵求意見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二十屆三中全會和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加快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的意見》和《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等政策文件要求,規範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上海證券交易所(以下簡稱本所)起草了《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4號——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徵求意見稿)》和《上海證券交易所科創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13號——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徵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21日。
深交所就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公開徵求意見

為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中央金融工作會議精神和新“國九條”部署,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11月6日,深交所發佈《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3號——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徵求意見稿)》《深圳證券交易所創業板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南第3號——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徵求意見稿)》(以下統稱《指南》),向市場公開徵求意見。
《指南》細化了《深圳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7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以下簡稱《指引》)相關規定,進一步規範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夯實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基礎,支持上市公司踐行可持續發展理念。一是推動實踐先行,增強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意識。《指南》根據《指引》要求,形成典型實踐推薦,旨在推動上市公司健全治理、強化管理、提升可持續發展意識。二是輔助參考為主,不增加額外的強制披露要求。《指南》以《指引》為基本框架,不在《指引》之外新增額外強制性披露要求,不增加上市公司披露負擔。三是突出重點難點,為上市公司提供適用指導。《指南》針對完善可持續發展治理架構、雙重重要性評估分析、四要素披露框架應用等重點難點內容,給予針對性細化指導。四是堅持系統思維,穩步推進健全制度體系。本次先行設置第一章“總體要求與披露框架”和第二章“應對氣候變化”,後續將根據市場需要有序推進其他重要議題具體內容的制定,逐步實現對《指引》重點內容的全覆蓋,持續健全可持續發展信息披露制度體系。
遵循上述起草思路,《指南》目前共形成兩章,第一章“總體要求與披露框架”詳細解釋可持續發展報告的原則性規定以及識別、分析重要性議題的方法,明確“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四要素的披露要求和示例,並提供可持續發展報告披露的總體框架。第二章“應對氣候變化”提供評估“應對氣候變化”議題重要性(包括影響重要性和財務重要性)的方法,提供氣候適應性與情景分析、核算温室氣體排放量、氣候轉型計劃相關披露實踐和示例,並詳細解釋《指引》關於“應對氣候變化”議題的所有披露要點。
深交所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部署,積極聽取市場參與主體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研究吸收合理意見建議,及時向市場發佈實施。接下來,還將結合其他重要議題的實踐情況,持續豐富完善《指南》內容,不斷完善可持續發展規則體系,助力構建低碳可持續發展的市場生態。
北交所就可持續發展披露指南公開徵求意見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引導上市公司深入貫徹新發展理念,推動提高上市公司質量,在中國證監會統籌指導下,北交所根據《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續監管指引第11號——可持續發展報告(試行)》(以下簡稱《指引》)相關規定,起草了《北京證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可持續發展報告編制指南》(以下簡稱《指南》),自2024年11月6日起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
《國務院關於加強監管防範風險推動資本市場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提出,要健全上市公司可持續信息披露制度。在證監會的指導下,北交所秉承開門服務、直達服務、精準服務的“三服務”理念,積極借鑑國內外有益經驗和優秀實踐,紮實推進《指南》起草工作,旨在幫助上市公司準確理解《指引》內容、按照《指引》要求編制可持續發展報告。
《指南》下設《第一號 總體要求與披露框架》和《第二號 應對氣候變化》兩個具體指南,《第一號 總體要求與披露框架》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提示可持續發展報告的一般要求。對於可持續報告的披露義務主體、報告範圍、報告期間、發佈時間、名稱與方式、審議程序、議題設置、披露要求和豁免情形等進行了明確規定。二是闡釋識別和分析重要性議題的方法。説明重要性議題的定義及披露要求,影響重要性、財務重要性的分析步驟和分析框架,並明確重要性議題識別和重要性分析的方法。三是明確可持續信息“四要素”的披露要求及示例。明確“治理”“戰略”“影響、風險和機遇管理”“指標與目標”的披露要求,同時提供有關的披露要素和示例,健全上市公司可持續信息披露制度。四是説明報告框架、披露項歸類、披露項説明的方法。為可持續發展報告框架的搭建提供參考,明確要求報告框架下的披露應當對具體議題進行逐一拆解,提供議題定量披露項説明及附註、議題定性披露項説明示例。
《第二號 應對氣候變化》主要內容包括:一是提供評估“應對氣候變化”議題重要性的主要方法。幫助披露主體理解氣候影響重要性及評估流程,對氣候相關風險和機遇、對企業的影響、對財務的影響等方面進行闡釋。同時,提供財務影響評估方法,幫助披露主體合理評估氣候對企業財務可能產生的複雜影響。二是為氣候變化議題的評估分析方法和流程提供參考。介紹氣候適應性概念、情景分析方法與流程以及情景分析主要考慮因素,並對温室氣體範圍一、範圍二和範圍三排放量提供參考核算方法。同時,幫助披露主體理解專項計劃內涵並提供相關轉型計劃的具體行動示例。三是為氣候相關議題的信息披露進一步釐清披露要點。對《指引》規定的氣候相關議題的披露要求進行細化拆解,設置了22個披露要點,為披露主體提供披露參考。
來源: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北京證券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