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治噪聲污染,浙江又一地擬對大排量摩托車夜間限行

近日,浙江省嘉興市生態環境局、公安局對在市區實施大排量摩托車限行措施徵求意見。
為進一步防治噪聲污染,保障公眾健康,保護和改善生活環境,維護社會和諧,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嘉興市生態環境局會同市公安局起草了《嘉興市生態環境局 嘉興市公安局關於在市區實施大排量摩托車限行措施的通告(徵求意見稿)》,為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現公開徵求社會各界意見,徵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24年11月15日。
通告規定,在市區對排量在250ml及以上的兩輪普通摩托車(無離合換擋式除外)實施限行措施,限行區域為市區三環線(不含)以內,限行時間為當日22:00至次日6:00。
通告同時指出,確因工作、生活需要,在限行時段、區域有通行需求的,可以至交警隊申領通行證。
澎湃新聞注意到,今年5月24日,浙江省台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公告稱,為維護市區道路交通秩序,遏制大排量摩托車行駛造成的噪聲污染,提升城市文明交通水平,保障市民良好的工作生活環境,根據有關規定,在市區部分路段對排量在300CC及以上的兩輪普通摩托車(無離合換擋式除外)實施限行措施。在市區,椒江區白雲山中路(市府大道至中心大道)、市府大道(機場路至學院路)和楓南路(機場路至東環大道)8:30—17:30、22:00—次日7:00禁行;黃巖區縣前街(勞動北路至環城西路)8:30—17:30禁行;路橋區文化路(財富大道至靈山街)8:30—17:30禁行,南官大道(路橋大道至文化路)和雙水路(銀座街至靈山街)8:30—17:30、22:00—次日7:00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