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關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 四部門聯合發佈指引
近日,全國總工會、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企業聯合會、全國工商聯聯合印發*《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協商指引》*(以下簡稱《指引》),*用於指導平台企業充分聽取工會和勞動者代表的意見建議,合理制定涉及勞動者權益的制度規則和平台算法,*進一步規範協商流程、提升協商實效,引導企業規範用工、勞動者依法維權。
《指引》強調協商應由雙方代表以協商會議形式進行,包括集體協商、協調會、懇談會等形式;明確了雙方協商代表的人數限制、組成結構、產生方式;要求雙方代表在協商會議前廣泛徵集各方訴求,根據本行業實際情況,有重點地協商確定議題,並提供相關數據資料;要求協商會議達成的集體合同草案、會議紀要、備忘錄等成果,應經雙方首席代表簽字,並在10日內向所有適用的勞動者公佈。
此外,《指引》還要求各級協調勞動關係三方、行業主管部門加強工作指導,確保協商工作的順利進行和協商成果的有效落實。
據悉,近年來,各級工會組織探索通過協商會、懇談會等形式,推動餓了麼等部分頭部平台企業建立與新就業形態勞動者代表的協商機制,指導雙方就派單規則、計件單價、抽成比例、獎懲等事項開展協商,搭建勞動者訴求表達渠道。
(總枱央視記者 高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