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證監局:嚴禁直播薦股!
11月11日,記者從知情人士處獲悉,深圳證監局已向轄內證券投資諮詢機構發出規範證券投資諮詢機構自媒體運營管理的通知。
通知指出,近期,行業內出現個別機構或個人利用自媒體違規薦股等違規行為,為進一步規範轄區證券投資諮詢機構自媒體運營管理,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自媒體運營管理
各機構要進一步加強公司自媒體運營管理。一是全面管控自媒體賬號,對於公司認證賬號和員工開設的執業賬號全部納入公司統一管理,定期檢查和清理離職人員開設賬號和未使用的自媒體賬號。二是加強合規管理,對於公司管理賬號發佈內容和直播素材應事先進行合規審核,直播過程中合規應有效監控和干預,嚴禁直播薦股。三是加強員工行為管理,禁止員工脱離公司管控,通過自媒體等方式私下開展證券投資諮詢業務,出現違規薦股或操縱市場行為。
二、開展自查自糾
請各機構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前期我局下發的各項通知、通報,對照相關法律法規要求,開展自媒體運營管理自查工作,並進行整改。各機構應填報附件“公司員工信息及自媒體賬號統計表”,梳理公司認證及員工個人開設的與執業相關的全部自媒體賬號並填寫公司員工信息,於2024年11月12日下班前向我局報送自查報告、公司員工信息及自媒體賬號統計表,報送至指定郵箱。
來源 | 深圳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