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地質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黃德發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訊 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地質局原黨組書記、局長黃德發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黃德發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違規收受禮品;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用地審批、工程承攬、礦產開發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黃德發嚴重違反黨的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黃德發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廣東省第十三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廣東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