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金銷售機構被處罰,銷售業務許可證遭註銷
【環球網金融綜合報道】日前,中國證監會大連監管局發佈公告,對資舟基金銷售有限公司(下簡稱資舟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處以罰款並責令停止基金服務業務。根據《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機構監督管理辦法》有關規定,中國證監會決定註銷資舟基金銷售有限公司公募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許可證。

此前的10月22日,大連證監局發佈處罰決定書,調查發現資舟公司存在兩項違法事實。
一是資舟公司未建立應急等風險管理制度和災難備份系統。2017年,資舟公司獲批證券投資基金銷售業務資格,屬於獨立基金銷售機構。2018年7月後,資舟公司未支付災難備份系統硬件設備託管費用,災難備份系統滅失。2022年12月後,資舟公司合規負責人、技術總監、機房運維人員等崗位人員空缺,未有效執行各項風險管理制度。
二是資舟公司存在喪失經營能力情形。資舟公司已無辦公場所,僅有1名員工,證照印章由法院保管。資舟公司已不再使用基金銷售系統,無可銷售產品,無合作基金管理人,無法提供信息服務,無法實質性開展基金銷售業務。
當時,大連證監局對資舟公司作出行政處罰,處以三十萬元罰款,並責令停止基金服務業務。如今證監會正式註銷其基金銷售牌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