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與“夜郎古”商標糾紛進展:夜郎古正式向四川省高院上訴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郎酒和夜郎古酒業的商標糾紛案迎來新進展。11月18日,貴州省仁懷市茅台鎮夜郎古酒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夜郎古酒業”)正式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遞交上訴狀。
11月7日,瀘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郎酒公司訴夜郎古酒業等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一案作出一審判決,夜郎古酒業等被判賠償經濟損失高達1.96億元,並要求變更企業名稱不得帶“郎”字。隨後,夜郎古酒業發佈聲明,表示對郎酒主張難以認同,將向四川省高院提起上訴。
夜郎古酒業此前表示,“夜郎古”商標合法存續且與“郎”商標在本質上不存在混淆,“郎”凌駕於“夜郎”的主觀認定缺乏邏輯。從法理層面而言,依據《商標法》的相關規定及判定標準,商標的近似與否需要綜合多方面因素考量,而“夜郎古”商標在文字構成、讀音、整體外觀以及所藴含的文化內涵與商業指向性等方面,均與“郎”商標有着清晰且顯著的區別,完全不符合商標侵權判定中關於“商標近似”與“容易導致混淆”的必要條件。
而針對一審判決三十天內更改企業名稱的要求,夜郎古酒業一方認為,自1999年夜郎古酒業成立以來,始終致力於挖掘、傳承和弘揚夜郎文化,註冊公司名稱並無一審判決認為的不正當競爭意圖和行為。除此之外,一審判決1.96 億賠償金額的合理性及計算公式引起廣泛討論。
據悉,貴州省白酒企業商會、貴州省仁懷市酒業協會、遵義市酒業協會等近期也紛紛發聲,對一審判決和郎酒公司的相關訴求“深表震驚和遺憾”,並呼籲郎酒、夜郎古酒尋求和解之道、合作共贏,共同促進白酒行業良性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