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馮迎春被公訴
正義網記者11月19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陝西省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馮迎春(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徇私枉法罪一案,經陝西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陝西省人民檢察院西安鐵路運輸分院依法向西安鐵路運輸中級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馮迎春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陝西省人民檢察院西安鐵路運輸分院起訴指控:*2000年至2023年,馮迎春利用擔任陝西省黃陵縣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土地開發、項目建設、職務調整、司法審判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被告人身為司法工作人員,在刑事審判活動中故意違背事實和法律作枉法裁判,依法應以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馮迎春 資料圖
公開簡歷顯示,馮迎春,男,漢族,1962年10月生,陝西延川人,大學學歷,法律碩士,中學一級教師。1985年12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3年8月參加工作。
他早年在延安地區政法幹校工作,官至幹校副校長,後調任陝西省延川縣人民法院副院長,此後歷任延安地區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黃陵縣人民法院院長,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黨組副書記、副院長(正縣級),院長。2009年3月,馮迎春任延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書記、院長。
2016年2月17日,銅川市十六屆人大一次會議第三次全體大會上,馮迎春當選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
2022年4月10日,銅川市第十六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四十三次會議決定,接受馮迎春辭去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院長職務的請求。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4月17日消息,陝西省銅川市中級人民法院原黨組書記、院長馮迎春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陝西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作者/編輯:楊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