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系列樓市新政受益主體是誰?“多管齊下”定向支持住房改善性需求
央視網消息:什麼標準的住房才能享受税收優惠?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的劃分標準是什麼?既然取消普宅非普宅標準,為什麼新政策裏還會區分140平方米以上還是以內?
普宅和非普宅 各地標準不一致
對於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的定義,當前各地的標準並不完全一致,大多是根據住宅小區的建築容積率、單套建築面積、實際成交價格等條件進行劃分。簡單點説,一般容積率在1.0以上、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的,就是普通住宅。

其次,這一次政策裏説的取消,實際上主要是指增值税和個税部分,以前出售住房繳納增值税和個人所得税,對普宅和非普宅有不同的要求,現在都取消了,只要購買2年以上的,就免徵增值税,只要住了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住房,就免徵個人所得税。
新政策中,契税的收取與面積有關,分為首套房140平方米以內和以上、二套房140平方米以內和以上。
定向支持住房改善性需求
近期各地出台的一系列樓市新政落地後,受益主體將是哪些人羣?此舉對房地產業良性發展又將起到怎樣作用?來看專家的分析。

清華大學房地產研究中心主任 吳璟 :我覺得這次調整確實是比較定向的,在支持改善性的需求,這裏面可以分成兩個大的住房的類型:第一個是社會比較普遍的,90㎡—140㎡之間住房的這部分的家庭,這也是目前我們首次改善的主體,契税的税率下降了0.5個百分點,二套房税率直接下降了2個百分點。第二部分是非普通的住宅,持有已經滿了兩年,那麼你的增值税就免交了。也鼓勵了開發企業在開發新建商品住房的時候,可以更好的把握住當前居民家庭的改善需求,把握住這種結構性的機會,在滿足居民家庭需求的同時,也有利於企業的更穩健更長遠的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