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修正“兩岸條例”以打壓兩岸交流,民進黨被批“用法律殺人”
作者:陈立非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陳立非】台灣海軍前艦長、海軍官校軍事學科部教官呂禮詩日前參觀珠海航展受訪時哽咽表示,他要讓台灣觀眾知道,“我們中國有多強”。民進黨“立委”隨即提案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簡稱“兩岸條例”)中被稱為“吳斯懷條款”的內容,將處罰對象從將軍級擴大到校級以上領有終身俸的退伍軍人。從“吳斯懷條款”到“呂禮詩條款”,綠營政客頻繁利用修正“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打壓兩岸交流。

説實話遭到圍攻
台灣聯合新聞網11月21日稱,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相關條款針對的是台灣少將以上人員,呂禮詩是少校退伍,不在裁罰範圍內。因此,民進黨“立委”邱志偉日前提案修法,要將裁罰對象擴大到“少校以上且領有終身俸人員”。
對此,台灣陸委會副主委梁文傑21日回應稱,“陸委會認為這是有必要處理的,樂觀其成”。台“退輔會主委”嚴德發21日也表達支持,聲稱呂禮詩的言論“不當”,要嚴厲譴責,“如果要因此修法,個人表示支持”。此前,台“國防部”和“國安局”已經對呂禮詩展開了一輪圍攻。
不僅如此,民進黨“立委”沈伯洋還添油加醋地表示,呂禮詩一事更深沉的內幕是“有另外一羣‘中間人’來往兩岸之間,從事一些神秘的工作”,他聲稱台“立法院”應該將重點放在“中間人條款”,不是懲罰或停發退將部分月退俸。這番話也呼應了他之前一直叫囂島內有“第五縱隊”。沈伯洋還説,登陸的“立委”同樣也是“中間人”,因為“不知道他們去對岸幹嘛,吃了哪些飯,談了什麼事”,還説他們回台灣就會在“立法院”擋法案、預算、人事,讓相關法案無法通過。
針對綠營的論調,呂禮詩在接受台灣TVBS電視台採訪時説:“我們從小念的課文不就説,要做一個堂堂正正的中國人嗎?現在我只是把小學內容再次複述,這樣不知道傷到誰的心?”20日,呂禮詩進一步解釋自己哽咽的原因,他認為,從1840年鴉片戰爭以來,中國一直受到帝國主義、法西斯主義的踐踏、蹂躪,直到抗戰勝利後,“中國人艱苦卓絕,撐過來了,現在整個中國強起來了!難道不能説嗎?”另外,他批評如於北辰(島內鼓吹“台獨”的退伍將軍)等人一天到晚拱火,賴清德一天到晚叫戰,“等你去看了珠海航展,看到人家的軍力那麼強,你的學弟學妹要這樣上戰場送死,你會不會覺得很難過?”他質問於北辰,為了錢在綠媒胡説八道,“對得起你的良心嗎?”
另據台灣中時電子報22日報道,島內媒體人王尚智在節目上表示,呂禮詩這次在珠海表達自己的態度,是橫跨中華民族的,綠營當然很難受,“而這樣修改條款,在野黨不可能讓它過”。呂禮詩也回應認為,“它過不了的”。
連日來,島內不少人都在聲援呂禮詩。台空軍前副司令張延廷力挺説,呂禮詩講的是實話,大陸軍力強大是事實。台陸軍退役少將栗正傑也認為,軍人在台灣“沒有尊嚴、地位”。
真正原因是有損“台獨尊嚴”
民進黨“立委”所提的修法,針對的其實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的“吳斯懷條款”。2016年11月,台退役中將吳斯懷與31名退役將領共赴大陸,參加孫中山誕辰150週年紀念活動,並在現場齊唱《義勇軍進行曲》時站立致敬。當時,綠營政客和媒體將其渲染為台退將集體赴陸“聽訓”。
2019年,儘管在野的國民黨極力反對,認為民進黨為選舉操弄統“獨”議題、限縮兩岸互動,但當時由民進黨掌控多數的“立法院”依然三讀通過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後的條文規定,曾任防務、外事、大陸事務或與安全相關機關的政務副首長或少將以上人員,或情報機關首長,不得參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構)、團體所舉辦之慶典或活動,而有妨害台灣尊嚴之行為,違者最重可剝奪月退俸、領一次退者最高處以1000萬元新台幣罰款。條款同時規定,所謂“妨害台灣尊嚴行為”,包括“向象徵大陸地區政權的旗、徽、歌等行禮、唱頌或其他類似的行為”。
在呂禮詩之前,國民黨前“黃復興黨部”主委、退役少將臧幼俠成為違法“吳斯懷條款”遭處罰的首例。台灣《鏡週刊》今年9月初報道稱,“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8月底在香港舉辦全球華僑華人促進中國和平統一大會,台灣有數十人出席,其中就包括臧幼俠。報道稱,他在出席活動中,會場唱《義勇軍進行曲》時未迴避,而且起立聆聽。台“國防部”認為臧幼俠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罰他停領5年75%退休俸並追繳註銷獎章、勳章。
據台灣《旺報》11月14日報道,國民黨“立委”翁曉玲醖釀提案,刪除退役將領赴大陸參與黨政軍活動的規範與罰則,即廢除“吳斯懷條款”。她表示,退休首長、將領等人士參加陸方活動的行為只不過是起立、致意等一般禮貌性行為,就被視為罪大惡極的“妨害台灣尊嚴行為”,不僅面臨當局高達千萬元新台幣的罰款,還可能被剝奪退休金,完全不符合比例原則。但台灣陸委會主委邱垂正則聲稱,“此舉有效忠問題存在”。11月18日,激進“台獨”小黨“台灣基進黨”赴台灣“高檢署”告發翁曉玲違反“國安法”,並批評國民黨主席朱立倫,“不開除翁曉玲的黨籍就是支持她的主張”。該黨污衊稱,翁曉玲多次表態“我們就是中國人”,如今又提案刪除“吳斯懷條款”,“等於變相鼓勵退將敵我不分”。
新黨輿情中心副主任孫榮富撰文稱,綠營集體“圍剿”翁曉玲,暴露其唬弄台灣民眾的“綠色心態”。文章稱,蔡英文曾説過“沒有人需要為他的認同而道歉”,但現在的情況是隻要有“立委”提出不是“綠色認同”的法律修正提案,都還沒有成案及經過討論的法律程序,就要被扣上大帽子,施加壓力逼迫其撤案。
台灣資深媒體人黃智賢稱,綠營的目的就是恐嚇。反觀親綠的退伍軍人可以參加“獨派”大會,可以參加各地區官方或民間舉辦的“抗中反中大會”,可是跟曾經殖民台灣的日本官方往來,甚至在聽到日本國歌時起立。她説,臧幼俠是退役軍人,去參加的是和平統一大會,演奏對岸國歌時起立,“這樣就有損台灣尊嚴?真正的原因恐怕是有損‘台獨’的‘尊嚴’吧”。
“違法”的是民進黨當局自己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全稱為“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由時任國民黨當局制定,1992年9月施行。蔡英文上台後嚴修“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其中兩條,與修正後的“刑法”“機密保護法”“國安法”等號稱“國安五法”,加上所謂的“反滲透法”,目的就是嚴格限制兩岸人民往來,並給往來兩岸者“量身定罪”。
2018年,針對大陸出台“31條惠台措施”,民進黨當局炮製“因應方案”,如限制科研機構、大學教師申請大陸科研基金,不得應聘赴大陸任教等。同年,針對大陸推出廣受台胞歡迎的居住證政策,民進黨當局揚言,限縮領證台胞在島內的種種權利,提出建立登記機制,對未申報的台灣民眾開罰1萬到5萬元新台幣。台青與大陸企業簽訂勞動合同,擔任社區主任助理,也被扣上“違法”的帽子,一些台胞被罰10萬元新台幣。2019年,針對台灣村裏長與大陸基層簽署民間結對交流協議,民進黨當局聲稱要進行查處,威脅村裏長赴大陸簽署協議將罰50萬元新台幣。
從2020年起,蔡英文當局又實施“反滲透法”,把大陸視為“境外敵對勢力”,其組織、派遣之人視為“滲透來源”,任何人不得受“滲透來源”之指示、委託或資助從事政治活動。同時修訂所謂“國安五法”,規定公務涉及機密的台灣退離職人員出境管制最長6年,泄密最重判刑15年;少將以上退役將領、涉密政務副首長以上人員,終身管制參與大陸政治性活動。2020年11月底,陸委會會議通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修正案,規定陸企繞道第三地及藉由人頭在台從事業務活動的管理機制及相關處罰,最高可罰款2500萬元新台幣。
不少兩岸交流活動因此受到影響。如2018年的“海峽論壇”,國民黨提前向蔡英文辦公室遞交申請,派曾任馬英九辦公室秘書長的曾永權率團出席,其餘成員還包括曾任海基會董事長的林中森等。這一申請卻被民進黨當局駁回,理由是“恐有配合大陸宣傳嫌疑”。
台“中華戰略學會”研究員趙興鵬19日撰文稱,“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章總則第二條,用詞定義規定得明明白白,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稱呼兩岸,然而上至台灣地區領導人,下到民進黨各公職人員,“明示暗示台灣人不是中國人,難道就沒有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文章稱,“説自己是中國人”,是台灣相關法律賦予的權利,不要用修改“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方式,來鎮壓“堂堂正正的中國人”。
有媒體評論稱,何謂“有妨害台灣尊嚴行為”,當然是民進黨當局説了算。如此民進黨便可以隨意挑刺,給台灣退役將領“定罪”。賴清德當局就是根據這個條文來刁難臧幼俠,製造“寒蟬效應”,恐嚇參加兩岸交流及支持統一的台灣民眾。但“違法”的絕不是臧幼俠,而是民進黨當局自己。現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一條明載“國家統一前,為確保台灣地區安全與民眾福祉,規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之往來”,第二條也指出“大陸地區:指台灣地區以外之領土”。由此可見,島內相關法規具有“一中”精神,承認“大陸地區和台灣地區屬於同一個國家”。反而是民進黨自2016年5月在島內執政以來,不僅無力維護台海和平,還不斷渲染“備戰”氣氛,這隻會激起台灣民眾的反感。文章批評稱,民進黨當局奉行“台獨”路線,破壞兩岸關係,導致台海局勢持續緊張,搞“倚美謀獨”“以武拒統”,把台灣推向戰爭的邊緣,才是中華民族的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