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媒:“教唆偽證”案,韓國法院一審裁定李在明無罪
作者:韩雯
【環球時報特約記者 韓雯】據韓聯社25日報道,韓國首爾中央地方法院當天就最大在野黨共同民主黨黨首李在明“教唆偽證”案作出一審宣判,裁定李在明無罪。
韓聯社回顧稱,李在明被指控在2018年至2019年間,在其牽涉的“冒充檢察官案”庭審中要求時任京畿道城南市市長金炳亮(已故)的秘書金鎮成(音)提供對自己有利的證詞,以涉嫌教唆偽證被檢方起訴,韓國檢方今年9月提請法院判處李在明3年刑期。對此,法院認定李在明沒有教唆偽證嫌疑,金鎮成因篡改部分案件事實被處罰金500萬韓元(約合人民幣2.6萬元)。
韓聯社另一篇文章描述了李在明當天出庭的情況,稱李在明坐在被告席一直面無表情地傾聽,有時閉上眼睛細聽。當審判長説出“被告李在明無罪”時,李在明臉上露出瞭如釋重負的微笑。
《東亞日報》稱,李在明目前共受到12項指控,正在接受5場審判。本月15日,李在明因涉嫌違反《公職選舉法》一審被判有期徒刑1年,緩期2年執行。“教唆偽證”案是李在明身負數案中的第二項一審宣判。隨着此次無罪判決,李在明預計得以緩解部分司法風險壓力,並可能借此扭轉輿論局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