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新技術走向市場繫上“保險帶”
不久前,白馬湖實驗室節能技術團隊負責人駱周揚為自研的防霜塗層項目買了一筆科技保險。保額為20萬元,基本能覆蓋成果轉化過程中產生的人工、設備使用等成本。這也是浙江省杭州市首單落地的科技成果轉化費用損失保險。
駱周揚日前接受科技日報記者採訪時説,成果轉化過程中存在較多不確定性。雖然在實驗室完成了技術研發,但企業在中試試驗中發現,成本遠超預期,很多成果難以推廣,最後項目只能草草結題,研究也因得不到資助而無法繼續推進。這樣的情況並不鮮見,如今有了科技保險,減輕了科研人員和科技企業的後顧之憂。
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提出,健全重大技術攻關風險分散機制,建立科技保險政策體系。
科技保險如何降低科研人員、科技企業的創新風險?科技保險體系建設如何更好為科技成果轉化保駕護航?記者圍繞以上問題採訪了相關專家學者。
支持“放開手腳大膽幹”
“目前我們正在加班加點趕進度,要利用冬季結霜環境進行測試。我們將把防霜塗層應用於商業熱泵,以驗證防霜塗層能否將熱泵的能耗降低20%。我們前期已經完成了實驗室的產品開發和性能測試,效果蠻不錯。”説起工作,駱周揚幹勁十足。
駱周揚放開手腳大膽乾的底氣,源於對團隊技術的信心,也來自於科技保險的兜底。“這份保障極大增強了我們的抗風險能力,讓我們能更大膽地把科研成果從‘實驗室’帶到‘生產線’。”他説。
根據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制定的《科技保險業務統計制度》給出的定義,科技保險是指服務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支持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強,為科技研發、成果轉化、產業化推廣等科技活動以及科技活動主體,提供風險保障和資金支持等經濟行為的統稱。
一項新技術,從實驗室走向市場,面臨諸多風險與挑戰。尤其是高科技產業具有較高的技術壁壘,試錯成本高、投入大、風險高,亟待建立風險分擔機制。在科技保險的保障下,科技成果即使轉化失敗,也有保險可以理賠,能有效減輕經濟負擔。
“保險並不能阻止風險發生,而是在風險發生時能提供經濟保障。”北京工商大學中國保險研究院院長王緒瑾説,科技保險能利用風險管理優勢,為科技活動過程提供保險保障等服務,可以轉移科技創新風險。
科技保險並非新生事物。早在2006年,科技部等部門發佈《關於加強和改善對高新技術企業保險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開展科技保險發展新模式的試點。2010年,科技部等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科技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促進科技保險進入全面推廣階段。
近年來,我國科技保險領域的政策支持力度不斷加大。2023年,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優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的通知》,提出優化風險因子,引導保險公司服務實體經濟和科技創新。今年初,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又印發《關於加強科技型企業全生命週期金融服務的通知》等文件,不斷提升金融支持科技型企業質效。
在國家政策的有力推動下,我國科技保險市場進一步發展壯大。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數據顯示,今年1—8月,我國科技保險保費達388億元,為科技研發、成果轉化和推廣應用等科技活動提供了超過7萬億元的風險保障。
試水新產品新模式
當前,我國科技創新主體日趨活躍,金融市場體系日益成熟,科技保險服務體系愈發完善。保險公司根據科技創新活動全生命週期不同階段的特點,紛紛試水科技保險新模式,落地科技保險產品。
11月14日,在第二十六屆中國國際高新技術成果交易會上,由中國人民財產保險股份有限公司廣東省分公司(以下簡稱“廣東人保財險”)牽頭開發的科技保險——廣東省技術研發應用綜合保險正式推出。這是國內首個保障技術研發、成果轉移轉化全鏈條、全過程活動的綜合性保險產品。
值得一提的是,這款保險產品引入“技術就緒度”作為評價科技活動的標準。技術就緒度是一種衡量材料、零件、設備等技術發展成熟水平的標準化等級體系,共分為9個等級。一般而言,實驗室研發、小試處於技術就緒度的2級至4、5級,中試為5、6級至7、8級,8、9級為量產或貨架產品階段。只要技術就緒度達到2級及以上或者5級及以上的研發活動,便可投保。
“這款產品聚焦科技成果產業化關鍵環節,保險責任涵蓋實驗室研發、小試及中試階段的技術研發應用全週期,投保範圍廣,實現了對科技企業、科研院所、中試平台以及投資人等多元化科技創新主體的廣泛覆蓋。”廣東省科技廳相關負責人介紹。
科技保險產品正在全國“多點開花”。今年9月,全國首批重大科技攻關綜合保險在江蘇蘇州、無錫等地落地,全過程護航企業重大科技攻關,讓研發轉化無憂;10月,全國首單科技投資研發轉化損失保險在河北簽發,打破了由企業花錢買保險的傳統路徑,改由投資機構支付保費,實現投資機構和被投企業的雙贏……
同時,多地紛紛出台政策支持科技保險發展,給科技人員和企業吃下“定心丸”。《廣東省科技創新條例》今年10月1日正式實施,鼓勵保險機構開發符合科技型企業特點的科技保險產品和服務;山東省出台《關於加強科技財政金融協同服務企業創新發展的若干措施》,明確提出建立科技保險服務體系,並從保費補貼等方面給予支持;浙江省持續推動科技保險政策落地,其中杭州市正在全力推進科技成果轉移轉化首選地建設,積極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轉化失敗後的風險補償機制……
承保積極性亟需提高
隨着政策紅利持續釋放,科技保險市場呈現出蓬勃發展的態勢。但也要看到,科技保險在深入服務科技創新的過程中也面臨着諸多挑戰,主要表現為保險產品設計難度大、產品普適性不強、創新主體參與度不高等。
“財產保險的純費率一般是根據損失率來確定的,而各類財產保險的損失率不同,確定每個險種損失率需要10年左右的數據積累。”王緒瑾説,我國大部分科技保險推出時間不長,且科技創新過程具有不確定性,短時間內難以準確評估損失率。
對科技保險產品設計的難點,廣東人保財險機構部副總經理易小慶深有體會。“我們發現設計財產保險的思路無法直接套用到科技保險產品上,因為每個企業、每個行業面臨的風險點大不相同。比如,適合低空經濟的科技保險產品,並不適用於生物醫藥。尤其是科技研發項目大多具備前瞻性特點,保險公司難以提前知悉風險點。”易小慶説。
談及如何突破瓶頸、推動科技保險發展,王緒瑾認為,應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相關部門應出台税收優惠或者費用補貼政策,調動保險公司承保積極性,推出更多保險產品為創新主體服務。對於保額巨大的創新活動,可採用共保體形式,分擔風險和責任,以提高保險服務的穩定性和可靠性。
易小慶也有相似看法,她直言:“我們非常需要政府搭台、政策推動,提升科技保險相關主體的共同認知。”
這方面,廣東的做法值得借鑑。在推出廣東省技術研發應用綜合保險前,為了建立一套科技界、金融界認可的標準,廣東省科技廳多次召集科研院所、科技企業、財險機構、再保機構等相關方舉行可行性研討會議,搭建平台瞭解各方需求。
在駱周揚看來,科技保險也要保障項目投資方、下游科技成果實證測試單位、科技成果轉化單位等相關方利益。
回應業界期待的更多政策有望出台。在今年9月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財產保險監管司司長尹江鰲透露,總局將會同有關部門加大對科技保險的政策支持,建立健全多層次、廣覆蓋、分類別的支持政策體系。同時,引導各地創新獎補機制、税收優惠、風險共擔等政策支持舉措,推動形成相關科技保險新路徑、新模式、新方案,探索局部突破。
(本報記者江耘對本文亦有貢獻)
[延伸閲讀]
我國科技保險發展政策沿革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印發《關於加強科技型企業全生命週期金融服務的通知》,鼓勵保險機構針對科技型企業,建立健全差異化的專屬評估評價體系。
2024年
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門印發《關於進一步完善首台(套)重大技術裝備首批次新材料保險補償政策的意見》,提出為首台(套)、首批次提供綜合保險保障方案。
2024年
科技部等部門發佈《關於加強和改善對高新技術企業保險服務有關問題的通知》,開展科技保險發展新模式的試點。
2006年
《中華人民共和國科學技術進步法》修訂,明確提出“鼓勵保險機構根據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需要開發保險品種”。
2021年
科技部等部門發佈《關於進一步做好科技保險有關工作的通知》,鼓勵保險公司開展科技保險業務,支持保險公司創新科技保險產品,促進科技保險進入全面推廣階段。
2010年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發佈《關於優化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標準的通知》,提出優化風險因子,引導保險公司服務實體經濟和科技創新。
2023年
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等部門發佈《關於深化製造業金融服務 助力推進新型工業化的通知》,要求保險公司大力發展科技保險,提供科技研發風險保障產品和服務。
2024年
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印發《關於紮實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工作方案》,明確科技金融“施工圖”。其中,完善科技保險被視為重要一環。
202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