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時間表定了!
國家衞生健康委、國家發展改革委、財政部等7部門27日公佈《關於進一步推進醫療機構檢查檢驗結果互認的指導意見》,要求以保障質量安全為底線、以接診醫師判斷為標準,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認工作,提高醫療服務效率,改善患者就醫體驗——
到2025年底,各緊密型醫聯體(含城市醫療集團和縣域醫共體)實現醫聯體內醫療機構間全部項目互認,各地市域內醫療機構間互認項目超過200項。
到2027年底,各省域內醫療機構間互認項目超過300項;京津冀、長三角、成渝等區域內醫療機構互認項目數超過200項。
*到2030年,全國互認工作機制進一步健全完善,*檢查檢驗同質化水平進一步提高,結果互通共享體系基本建立,基本實現常見檢查檢驗結果跨區域、跨醫療機構共享互認。
《指導意見》要求,各地衞生健康行政部門要加強區域信息平台建設,*通過建立檢查檢驗結果數據庫、“數字影像”或“影像雲”等方式,在保障數據安全的前提下,實現區域內跨機構共享調閲。*逐步推進檢查檢驗結果互通共享數據與醫療業務系統的融合銜接,建立互通共享數據問題糾錯及反饋機制,方便患者和醫務人員調閲。按照行業已經發布的數據和共享文檔等標準,明確檢驗檢查結果的數據和共享文檔相關標準。
總枱央視記者/楊陽 史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