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印發打擊電信網絡詐騙《懲戒辦法》
科技日報北京11月26日電 (記者何亮)26日,記者從公安部專題新聞發佈會上獲悉,《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違法犯罪聯合懲戒辦法》(以下簡稱《懲戒辦法》)將於2024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懲戒辦法》由公安部會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印發。公安部刑事偵查局副局長鄭翔在發佈會上介紹,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已成為數量上升最快的刑事案件類型。電信網絡詐騙案件多發,除詐騙手法多變、技術對抗升級、作案窩點轉移境外等原因外,犯罪團伙通過購買、租用、借用等方式源源不斷獲取他人名下的電話卡、物聯網卡、銀行賬户等,也是此類犯罪多發的重要原因。此外,雖然金融、電信、互聯網領域已明確規定實名制,但仍有少數企業或個人通過技術手段規避風控措施,或者通過其他手段為非法買賣、出租、出借的上述卡、賬户、賬號等提供實名核驗幫助,使實名制規定難以有效落實。
為打擊治理涉詐黑灰產,《懲戒辦法》從懲戒原則、懲戒對象、懲戒措施、分級懲戒、懲戒程序、申訴核查等6個方面作出規定。鄭翔表示,《懲戒辦法》進一步明確了懲戒對象和懲戒措施,豐富了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工具箱”,形成對現有刑事打擊、行政處罰措施的有效補充。此外,《懲戒辦法》從落實實名制、完善信用體系建設、保護公民信息等角度出發,對“卡農”“號商”等涉詐黑灰產從業者給予適當懲戒,以有效剷除涉詐黑灰產滋生的土壤,進而從根本上堵塞管理漏洞,不斷強化源頭治理、綜合治理。
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財政金融和信用建設司副司長邢曉東介紹,按照《懲戒辦法》要求,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會同各有關部門依法依規採取信用懲戒措施,將實施電信網絡詐騙及其關聯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納入“電信網絡詐騙”嚴重失信主體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