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預備役人員管理暫行條例》有五個主要創新點
11月28日下午,國防部舉行例行記者會,國防部新聞局局長、國防部新聞發言人吳謙大校答記者問。
記者:近日,中央軍委主席習近平簽署命令,發佈《預備役人員管理暫行條例》。請進一步介紹有關情況。
吳謙:中國軍隊歷來高度重視預備役人員隊伍建設。中央軍委批准印發《預備役人員管理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自2024年11月1日起施行,這是貫徹落實預備役部隊調整改革部署的實際舉措,是加緊構建預備役人員管理制度體系的迫切需要,是軍事人力資源政策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對全面提高預備役人員管理的法治化、規範化、科學化水平,加快鍛造一支高素質專業化預備役人員隊伍,具有重要意義。
《條例》共8章45條,主要創新點集中在5個方面:
*一是精準選拔補充。*堅持以軍事需求為牽引,以崗位編制為依據,對選拔來源、條件、權限、程序等作出細化規範,有針對性地延攬大批社會優秀人才服預備役。
*二是加強銜職管理。*為正規預備役人員晉升任用秩序,分類細化預備役人員授銜、晉銜和崗位職務任用的原則條件、批准權限和組織程序,確保人崗相適、銜能匹配、人事相宜。
*三是完善培訓考核。*基於預備役人員能力生成提高規律,針對性設置預備役人員入役培訓、任職培訓、職業培訓和軍事職業教育,嚴格規範預備役人員考核的時機內容、權限程序、結果等次及運用,有力提升預備役人員勝任本職的能力。
*四是健全待遇保障。*着眼對預備役人員付出的軍事勞動和犧牲奉獻給予合理補償,建立預備役人員服役津貼制度,參加軍事訓練、擔負戰備勤務、執行非戰爭軍事行動任務的,可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險、交通食宿、救助慰問和撫卹優待等待遇,以激勵預備役人員更好服役履職。
*五是規範服役退出。*為確保預備役人員隊伍動態優化、有序更替,細化明確預備役人員退出預備役的類型、辦理時機和辦理程序,有效維護退出預備役工作的嚴肅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