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公佈《進境物品關税、增值税、消費税徵收辦法》
據財政部消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關税法》(以下簡稱《關税法》)有關規定,經國務院同意,國務院關税税則委員會公佈《進境物品關税、增值税、消費税徵收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基本平移現行進境物品税收制度。*根據《關税法》有關規定,《辦法》明確對個人合理自用的進境物品,按照簡易辦法徵收關税、增值税、消費税,適用綜合税率,税率水平維持現行標準,為規範税制,不再保留進境物品進口税表述。維持現行對進境物品免税數額的規定總體不變,包括進境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税額度為5000元,進境非居民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免税額度為2000元,個人寄遞物品應納税額在50元以下的予以免税放行。自港澳進境居民旅客免税額度等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同時,《辦法》還結合近年實踐情況調整完善部分規定,例如將可通過寄遞渠道進境物品的限值由現行800元、1000元統一提高至2000元,降低可免税攜帶進境的雪茄數量,對個別商品歸類進行微調,細化和完善分類計價、申報納税等部分程序性規定等。
《辦法》作為《關税法》配套文件之一,其出台旨在落實《關税法》有關要求,規範進境物品税款徵收和繳納,便利進境物品通關,維護進口秩序,保護納税人合法權益,有助於保持制度的連續性、穩定性,推動高水平對外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