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中院發佈懸賞公告,涉案金額4500萬元
近日,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發佈懸賞公告,全文如下——
本院在執行申請執行人日照元恆企業管理服務中心(有限合夥)與被執行人濟寧中樑龍置業有限公司、上海中梁地產集團有限公司、大連一方集團有限公司、臨沂梁輝房地產有限公司、大連一方地產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被執行人上海中梁地產集團有限公司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現申請執行人日照元恆企業管理服務中心(有限合夥)提出懸賞執行申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六條、《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執行中財產調查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二條的規定,本院決定懸賞查找被執行人的財產,特發佈懸賞執行公告如下:
被執行人: 上海中梁地產集團有限公司,住所地上海市普陀區雲嶺東路235號10樓1002室。
法定代表人: 姚偉華,董事長兼總經理。
執行案號: (2024)魯01執1031號。
生效法律文書號: 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2023)魯01民初352號民事判決書。
未履行標的: 4500萬元。
懸賞金比例: 按照收回現金金額的20%獎勵,若以物抵債方式實現債權的,則按照抵債金額的5%予以獎勵,超過本案執行標的數額的部分不計入獎勵基數。
懸賞期限: 標的全部執行完畢。
懸賞條件: 舉報人提供財產線索經查證屬實並實際執行到位,符合懸賞執行相關規定(已發現的被執行人未處分財產不屬於懸賞範圍)。
舉報電話:0531-89256602
聯繫人:黨法官
執行法院:濟南市中級人民法院
本院鄭重承諾,對提供財產的人員身份及其提供的線索的有關情況予以保密。
特此公告。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來源 濟南中院微信公眾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