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親綠媒體人周玉蔻再被判刑,因被控加重誹謗罪今被判3個月
作者:尹艳辉
【環球網報道】據中時新聞網、“中央社”等台媒12月2日報道,因烏龍爆料前選美小姐張淑娟是“緋聞案”女主角,並不當揭露張淑娟個人資料的台灣親綠媒體人周玉蔻,日前被一審判刑1年6個月且限制出境。周玉蔻於2023年曾在臉書發文誣稱,民眾黨籍民意代表黃國昌“在教室硬上女學生”,檢方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周後,台北地方法院今日(2日)判處周玉蔻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以罰金代替刑罰),可上訴。

報道稱,因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此前參加綽號“館長”的台灣網紅陳之漢直播專訪時,談及司法改革議題時稱,“最快的方法找黃國昌當法務部門負責人就好了”。周玉蔻2023年6月13日則在臉書發文稱,黃國昌若是做了柯文哲的‘法務部長’,“當年在教室(據説是這樣)裏被他‘硬上’(據説如此)的女學生,會不會效仿鍾沛君(台北市議會議員)召開記者會控訴色狼‘部長’啊?”
黃國昌認為,周玉蔻的帖文是惡意捏造,向檢方提告加重誹謗罪。同時,他也提起民事賠償訴訟,向周玉蔻求償100萬元新台幣,以及要求周玉蔻刪除臉書上污衊的文章等。
報道稱,民事部分,台北地方法院認為周玉蔻所提事證不足,認定她的帖文已侵害黃國昌名譽,審酌(仔細斟酌)雙方在社會上的影響力、帖文內容對於黃國昌在社會上評價的實際影響程度等情況,判決周玉蔻須賠償30萬元新台幣,文章也應刪除。
至於刑事部分,台北地方檢察署認為,周玉蔻的不實帖文,足以貶損黃國昌的名譽及社會評價,今年6月依加重誹謗罪起訴周玉蔻。台北地方法院12月2日判處周玉蔻有期徒刑3個月,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據台媒此前報道,2022年9月,台灣媒體人周玉蔻、蔡玉真等人多次爆料當時國民黨台北市長參選人蔣萬安的父親蔣孝嚴曾鬧緋聞,女主角就是前“中國小姐”張淑娟。張淑娟不滿不實爆料,且個人資料、隱私都被挖出,因此前往台北市地方檢察部門對周、蔡二人進行提告。張淑娟稱,她從不談政治,周、蔡二人卻硬要將她捲入島內選舉,痛批周玉蔻的爆料根本就是“性霸凌”。台北市地方法院日前宣判,周玉蔻、蔡玉真各被判1年6個月有期徒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