島內兇案被害家屬集體抗議“廢除死刑”,台媒:民進黨閃躲回避,只會加深民眾的不信任
作者:程东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今天是12月3日,我太太遇害10週年的日子。我揹着太太的隨身包,這個包見證她在車上被害的慘況。”這段話由島內知名“女教師兇案”被害人的丈夫張介能在當天反“廢死”(廢除死刑)活動上哽咽地説出。10年前,獲得島內教師榮譽“師鐸獎”的女教師被強盜殺害,而五度被判死刑的兇手,卻因民進黨“廢死”大氛圍以及所謂“憲法法庭”的“實質廢死”判決,定為無期徒刑。種種積累下,島內反抗“廢死”的“白玫瑰運動”被引爆。
據台灣《中國時報》4日報道,活動3日下午1時開始,現場人潮不斷,民眾身穿白衣、手持白玫瑰或白菊花紀念遇害女教師,更有民眾高舉“遲來的正義不是正義,支持廢死就是縱容殺人”“蓄意殺人就償命”等標語。除了張介能外,還有不少近年島內兇殺案的被害人家屬出席。在活動中,有24名國民黨“立委”到場聲援,與此同時民進黨“立委”王世堅也到場,是唯一出席的綠營政治人物。
被害者家屬中,張介能帶着妻子遇害時的側揹包上台,回憶10年前妻子遇害情況,因悲傷數度哽咽。他説,當時和家人找妻子一整天,終於在晚間發現她躺在車內被害的慘狀。他提到兇手劉志明5次被判死,甚至在四審時“司法院”指派3名律師為其辯護,重做精神鑑定。而張介能身為受害者家屬,不僅必須自己找律師,連在庭上講話都受限。然而,在大法官“釋憲”最終出爐後,台“最高法院”不到兩週就改判劉為無期徒刑。張介能痛批,“如果性侵、搶劫及虐殺不是最嚴重犯罪,那什麼才叫最嚴重犯罪?”
《中國時報》4日回顧稱,台“憲法法庭”今年9月作出死刑“釋憲”,表明雖然沒有從法律上廢除死刑,但未來死刑需在“最嚴重犯罪”的情況下才會被執行。這意味着嫌疑犯絕大多數都可逃死,在島內被認為是“實質廢死”。
在“白玫瑰運動”現場,去年在新北市發生的中學割喉案被害者家屬楊先生談到兒子遭遇時痛哭,對兇手只被判8年多大喊不公,炮轟法院未保護仍是學生的證人,讓對方和兇嫌碰面甚至對質,判決書上更全是對加害者的憐憫,對無辜冤死的被害者和家屬卻毫無同理心,“如此不公的判決,作為孩子父母實在無法接受”。他認為,死刑一旦廢除,就是昭告全世界“台灣可以接受犯罪”,有些人也會認為殺人不用償命而恣意妄為。台南“雙警命案”殉職警員塗明誠的姐姐也懇求法官,不要讓殉職警員的責任心和榮譽感變成笑話,“我堅決反對廢除死刑”。
主辦單位之一“中華人權協會”理事長高思博表示,這些案件反映司法高層跟台灣多數價值觀相距遙遠,也凸顯兩大問題:首先,為何隨機殺人不是最嚴重的犯罪?其次,當前的法律程序,未給予受害者家屬應有的權利和待遇。國民黨“立委”更點名7名支持“廢死”的大法官“全部封殺、通通當掉”。“立委”賴士葆在臉書發文表示,面對這些明顯不適任的人選,若是在野黨投下人事同意票,就是失責失職,愧對民眾。
對此,台“立法院”民進黨黨團則聲稱,台灣沒有要廢除死刑,反批藍營創造“實質廢死”名詞來消費死刑,“充滿政治意圖,不惜造成社會不安”。
《聯合報》4日稱,“師鐸獎”女教師遇害10年,本該疏通民怨的民進黨當局卻繼續躲在大法官保護傘下,事不關己,也不盤點現行法制的不足、完善被害家屬權益。“被害者的人權不是人權?還是隻有加害者有人權?”是多少民眾心中的疑問。文章稱,當大法官針對死刑做出近乎實質廢死宣判後,民進黨繼續閃躲、迴避或消極面對被害者家屬,只會加深民眾對於當局、司法的不信任,讓傷心的人更傷心。(程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