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重違紀違法,一派出所所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山東一地紀委監委通報
昨天(12月9日),臨沂市紀委監委通報——
平邑縣臨澗鎮社會治理辦公室原副主任,平邑縣公安局臨澗派出所原所長、二級警長魏運剛嚴重違紀違法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日前,經平邑縣委批准,平邑縣紀委監委對平邑縣臨澗鎮社會治理辦公室原副主任,平邑縣公安局臨澗派出所原所長、二級警長魏運剛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魏運剛身為黨員領導幹部、人民警察,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反工作紀律,知紀違紀,違規干預和插手執法活動;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執法犯法,以案謀私,對非法採礦行為不查處、不制止,嚴重破壞營商環境,嚴重違背入警誓詞,玷污人民公安形象,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案件辦理、户口登記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財物,數額巨大。
魏運剛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九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平邑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平邑縣委批准,決定給予魏運剛開除黨籍處分;由平邑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