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女子因非法持槍被澳法院判一年監禁,澳法官稱此舉意在嚴懲以儆效尤
作者:刘皓然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本月9日,美國一30歲女子因非法持槍而被澳大利亞法院判處一年監禁,受理此案的澳法官明確表示此舉意在嚴懲以儆效尤。有媒體表示,澳大利亞對槍支管控問題的立場明確,這一案例也剛好給“槍比人多”的美國盟友好好地上了一課。
據英國《衞報》10日報道,9日當天,悉尼唐寧中心地方法院對這起非法持械案作出判決,判處被告莉蓮娜·古德森12個月的監禁,並要求她必須在監獄內服刑滿4個月。她還被處以罰金1000澳元。法庭判決宣佈後,被告人即刻被收押。
據媒體回顧,造型浮誇的古德森去年4月在悉尼機場被捕,機場的邊檢工作人員在她的行李中搜出了一支鑲金的柯爾特45式手槍,這支“定製手槍”的市場價格約為3000美元。
案發時,機場X光機檢測出古德森行李中的手槍,面對詢問,她先是輕描淡寫提到可能有剪刀,後在追問下才承認是手槍,並且她還聲稱忘記攜帶持槍許可證。
更令人值得關注的是,調查人員很快發現她在登機前特意搜索過“能否將手槍裝在手提箱裏”,而且還專門創建了一個手機提醒。
澳大利亞新聞網披露,古德森赴澳是為了學習馬戲表演。由於長期服用毒品和致幻類藥物,她對此行的安全非常焦慮,所以就帶了把手槍用於“防身”。讓人哭笑不得的是,她表示自己也非常害怕使用手槍,帶槍純屬為了“嚇唬人”;而她所攜帶的彈藥在口徑上與這支手槍也並不匹配。
澳法官霍蘭表示,古德森坦白攜帶子彈是減刑的關鍵。據媒體瞭解,非法持槍在澳大利亞屬於刑事重罪,最高可判處10年監禁。(劉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