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發佈提醒告誡書:不得虛構原價、虛假折價
近日,雲南省商務廳、雲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關於參與家電家居以舊換新活動提醒告誡書。
自2024年8月28日雲南省開展家電家居以舊換新活動以來,廣大經營主體和消費者積極參與,有效激發了全省消費市場潛力。告誡書提醒,經營主體在落實補貼優惠措施等過程中,不得增設不合理收費項目、不得將税金轉嫁消費者,變相提高消費成本;不得以次充好,騙取補貼;不得虛開税票。經營主體要嚴格做好活動商品價格公示工作,張貼活動標識,做到貨籤對位、標識醒目,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標明的費用;不得借活動之機變相加價和哄抬價格;不得謊稱商品價格為政府定價或者政府指導價,不得有低標高結、虛構原價、虛假折價及無正當理由拒絕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價格承諾等價格欺詐行為。經營主體要嚴格遵守活動規則,不得將不符合活動規則的商品納入活動,不得將不同補貼標準的商品混淆;要如實提供參與活動商品有關信息,及時解決活動過程中的相關問題,確保補貼資金及時直達消費者。
各級商務和市場監管部門要加大對家電家居以舊換新補貼活動的監督檢查力度,違法違規行為一經發現,將取消經營主體和相關消費者參與活動資格並予以公開通報,列入不良行為記錄黑名單,黑名單在列經營主體不得參與政府組織的消費補貼類活動,涉事消費者列入政府相關消費補貼領取(核銷)資格黑名單,違法信息將同步推送至發改、税務、公安等部門處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並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實施價格欺詐、哄抬價格、價格歧視等不當價格行為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並處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申報國家補貼資金的企業和個人不符合國家專項資金政策的基本條件,在申報過程中以非法佔有為目的,通過弄虛作假,虛構不存在的企業或項目,偽造關鍵性申報材料等手段,騙取國家補貼資金,且數額較大的,該行為可能構成詐騙罪,司法機關可以詐騙罪追究相關責任人的刑事責任。
廣大消費者和社會各界如發現經營主體和個人存在上述違法行為,可向省商務廳公佈的消費品以舊換新諮詢電話反映(0871-63210036,工作日08:30—12:00;14:00—18:00),或撥打12345(政務服務便民熱線)、12315(消費者投訴熱線)等專線舉報。
來源:昆明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