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市政協原副主席雷純勇被決定逮捕!被批“生活作風敗壞”
正義網記者12月11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湖南省郴州市政協原黨組副書記、副主席雷純勇(副廳級)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一案,由湖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日前,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利用影響力受賄罪對雷純勇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雷純勇 資料圖
主動投案
曾長期在紀檢監察系統任職
公開簡歷顯示,雷純勇,男,漢族,1956年11月出生,湖南嘉禾人,1975年10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參加工作。
1979年4月至1981年3月,雷純勇任西藏拉薩市財政局副科長、曲水縣紀委副科級秘書,此後,一直在郴州紀檢監察系統任職。
1995年4月起,雷純勇開始擔任郴州市紀委副書記、市監察局局長;1996年7月起,同時任郴州市政府黨組成員;2006年3月起,任郴州市政府副巡視員,並繼續任郴州市紀委副書記、監察局局長,直至2010年2月調任郴州市政協副主席一職。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7月19日消息,雷純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主動投案,接受湖南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貪慾膨脹、“退而不休”
搞封建迷信活動、生活作風敗壞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11月14日消息,雷純勇被開除黨籍。
通報稱,雷純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漠視黨紀國法,貪慾膨脹、“退而不休”。不信馬列信鬼神,搞封建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廉潔底線失守,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借款,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搞錢色交易;生活作風敗壞;將公權視為謀私工具,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雷純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利用影響力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雷純勇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取消其享受的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記者注意到,中國紀檢監察報曾對幹部“違規借款”做出評論,其稱“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借錢,實際上出借的是手中的權力,本質是公權的異化和濫用。”
《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第九十九條規定,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情節較重的,給予警告或者嚴重警告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撤銷黨內職務、留黨察看或者開除黨籍處分。
作者/編輯:謝思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