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塔尼亞胡一邊出庭一邊收防長“小紙條”
以色列總理本雅明·內塔尼亞胡10日首次在他作為被告的三起貪腐案件審理中出庭。在任總理受到刑事指控,這在以色列還是頭一遭。庭審中,內塔尼亞胡一邊回應法官的提問,一邊接收國防部長遞來的“小紙條”。

△12月10日,內塔尼亞胡在特拉維夫一家法院出庭
當地時間10日上午10時左右,內塔尼亞胡進入特拉維夫市一家法院,就三起貪腐案件出庭。在這些案件中,他受到欺詐、違背公眾信任和受賄指控。
出於安全考慮,法院將審理地點從耶路撒冷地區法院轉移至特拉維夫這家法院的地下室。庭審中,內塔尼亞胡否認犯有“腐敗或欺詐”罪行,聲稱有關指控“荒謬”。按照他的説法,他因右翼立場常年受到持左翼觀點的媒體“煩擾”。
內塔尼亞胡告訴三名法官,他為了陳述真相已等待多年,作為被告出庭的同時還是以色列總理,正領導以色列在七條戰線作戰,“我認為這兩件事可以同時進行”。
本輪巴以衝突去年10月爆發後,內塔尼亞胡稱,以色列在七條戰線打擊伊朗主導的地區抗以聯盟“抵抗之弧”,分別是巴勒斯坦加沙地帶和約旦河西岸、黎巴嫩、敍利亞、伊拉克、也門和伊朗。
為讓內塔尼亞胡行使總理職責,法院允許他在庭審過程中接收重要軍政情況字條,並同意可偶爾將每週庭審天數從三天減至兩天。據路透社報道,在10日的庭審中,以色列國防部長伊斯雷爾·卡茨兩次遞給內塔尼亞胡手寫字條。
在法院外,內塔尼亞胡的支持者和反對者分別聚集,支持者呼喊聲援口號,反對者要求讓內塔尼亞胡“坐牢”。依據以色列法律,除非認罪,總理無需因接受司法審理而辭職,上訴期間任職不受影響。如果罪名成立,內塔尼亞胡因受賄面臨的最長刑期是10年,欺詐和違背公眾信任兩項罪名最長刑期共計3年。
內塔尼亞胡2022年率利庫德集團贏得以色列議會選舉並組建右翼執政聯盟。執政聯盟上台後推進司法改革,其主要內容包括限制最高法院的權力。這項改革在以色列國內引發巨大爭議,一些反對人士指責司法改革將讓內塔尼亞胡掌握更多權力,甚至可能借此打壓針對他本人涉嫌貪腐的司法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