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徐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據云南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雲南省委批准,雲南省紀委監委對昆明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徐春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徐春身為黨員領導幹部,毫無組織觀念,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搞政治攀附;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並接受宴請和旅遊活動安排,向從事公務的人員贈送禮品、禮金;違背組織原則,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違規借用管理服務對象的錢款、車輛;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徐春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徐春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 / 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雲南省紀委監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