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一醫院院長非法收受119萬餘元財物,法院公開審理此案

庭審現場。受訪單位供圖
近日,額敏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一起醫療領域職務犯罪案件。
公訴機關指控,被告人王某某在先後擔任某醫院副院長、院長、黨支部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便利,於2009年至2024年間為他人在項目承攬、藥品供應、耗材採購、設備採購以及貨款結算等方面提供幫助,多次非法收受現金及財物共計119萬餘元。
庭審現場莊嚴肅穆。公訴人舉證的事實,還原了被告人王某某是如何在醫療設備、耗材藥品經銷商的“圍獵”“腐蝕”中,一步步突破道德底線、跨越法律紅線、最終走向犯罪深淵的,讓在場的旁聽人員直觀感受到紀法的威嚴和違法犯罪所付出的慘痛代價。
縣紀委監委和縣人民醫院等單位主要領導和科室幹部旁聽庭審,“零距離”接受警示教育。庭審結束後,案件將擇期宣判。
“當我看到曾經的同事在法庭上悔不當初,我的內心深受警醒。作為醫者,我將以此為鑑,堅守職業操守,嚴守紀律底線,自覺樹立清正廉潔、務實為民的醫德醫風。”一名旁聽人員深有感觸地説。
額敏縣人民法院副院長袁傑表示,該院將充分發揮審判職能作用,嚴厲打擊發生在羣眾身邊、損害民生利益的醫療系統腐敗案件,推進典型案例警示教育常態化。以案明紀、以案釋法、以案促學,不斷強化公職人員“紅線”意識。
本文來源/石榴雲/新疆法治報
記者/張秀
通訊員/李歡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