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養老金制度將全面實施 如何領取?是否需要繳税?一文讀懂
近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國家税務總局、金融監管總局、中國證監會印發《關於全面實施個人養老金制度的通知》。
《通知》明確,個人養老金制度將於12月15日推廣至全國。國債、特定養老儲蓄、指數基金納入個人養老金產品範圍。領取個人養老金需要繳税嗎?什麼情形可以領取個人養老金?一文讀懂。
個人養老金是指政府政策支持、個人自願參加、市場化運營、實現養老保險補充功能的制度。實行個人賬户制,繳費完全由參加人個人承擔,自主選擇購買符合規定的儲蓄存款、理財產品、商業養老保險、公募基金等金融產品,實行完全積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税收優惠政策。每年繳費上限為12000元,可以按月、分次或者按年度繳費。
*在中國境內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或者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的勞動者,都可以參加個人養老金制度。*退休人員已領取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不再參加。
個人養老金採取遞延納税優惠
在繳費環節
個人向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的繳費,按照12000元/年的限額標準,在綜合所得或經營所得中據實扣除。
在投資環節
計入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的投資收益暫不徵收個人所得税。
在領取環節
個人領取的個人養老金,不併入綜合所得,單獨按照3%的税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也就是説,領取個人養老金時需要繳納3%的個人所得税。
什麼情形可以領取個人養老金?
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封閉運行,參加人達到以下任一條件的,可以按月、分次或者一次性領取個人養老金。
(一)達到領取基本養老金年齡;
(二)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三)出國(境)定居;
(四)國家規定的其他情形。
參加人領取個人養老金時,商業銀行會通過信息平台核驗參加人的領取資格,並將資金劃轉至參加人本人社會保障卡銀行賬户。
參加人身故的,其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內的資產可以繼承。參加人出國(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會保障卡被註銷的,商業銀行將參加人個人養老金資金賬户內的資金轉至其本人或者繼承人指定的資金賬户。
繼承屬於待遇領取的特殊形式,也應當按照規定單獨按照3%税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税。
(稿件來源: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