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昭通市委原常委陶毅被公訴!曾多次直播帶貨
正義網記者12月12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雲南省昭通市委原常委、昭陽區委原書記陶毅(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雲南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雲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怒江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怒江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陶毅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怒江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陶毅利用擔任昭通市鎮雄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昭陽區委副書記、區長、區委書記,昭通市委常委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陶毅資料圖
曾被評為脱貧攻堅先進個人
因環境問題被處分
公開簡歷顯示,陶毅,男,漢族,雲南威信人,1967年10月出生。陶毅長期在雲南省昭通市任職,曾任威信縣副縣長,鎮雄縣委常委、組織部長、常務副縣長,鹽津縣委副書記,昭通市委副秘書長,昭陽區委副書記、代區長、區長等職。2021年1月起,陶毅開始擔任昭陽區委書記,同年9月成為昭通市委常委。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時任昭陽區長的陶毅多次走進昭通農產品推介直播間中,現場推介馬鈴薯和昭通蘋果。他曾被評為雲南省脱貧攻堅先進個人,被雲南省委、省政府表彰。
此外,陶毅在擔任昭陽區委副書記、區長期間,曾因環境問題整改不力被給予警告處分。
2018年7月,雲南通報4起中央環保督察“回頭看”移交有關問題核查問責情況,其中包括昭通市敷衍整改垃圾處理事項、久拖不決問題,給予昭陽區委副書記、區長(時任昭陽區委副書記、代區長)陶毅政務警告處分。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1月30日消息,雲南省昭通市委常委、昭陽區委書記陶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在被查前,陶毅還曾多次公開露面,而在2022年的一次專訪中,他曾表示自己始終保持定力,自覺抵禦形形色色的誘惑,沒有迷失前進的方向。
違規辦婚喪事藉機斂財
干預和插手礦產開發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12月9日消息,雲南省昭通市委原常委、昭陽區委原書記陶毅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陶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違反政治紀律,以串供、隱匿證據等方式對抗組織審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違規操辦婚喪事宜藉機斂財;違背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時不如實説明問題;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建設項目、礦產資源開發利用;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陶毅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雲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雲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陶毅開除黨籍處分;由雲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陶毅的前任江先奎也已落馬。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8月19日消息,雲南省昭通市委原常委、昭陽區委原書記、一級巡視員江先奎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2013年8月,江先奎任昭通市委常委、昭陽區委書記。2021年1月,江先奎卸任昭陽區委書記,昭陽區區長陶毅接任昭陽區委書記。
作者:何慧敏王嵐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