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利好,上海發文提升分佈式光伏發電接入電網承載力和調控能力
【環球網財經綜合報道】12月16日,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做好上海市分佈式光伏項目管理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其中提到,鼓勵電網企業、分佈式光伏項目投資主體根據產權分界點確定投資界面劃分,依產權關係分別加強對公共電網、用户內部電網的投資建設與改造升級,實現新建分佈式光伏項目接入電網企業調度控制系統、負荷管理系統,接受統一調度、監測,實現“可觀、可測、可調、可控”,提升分佈式光伏發電接入電網承載力和調控能力。
《通知》指出,鼓勵存量具備改造條件的企業投資項目加大改造力度,逐步具備上述功能。
此外,《通知》明確按照“誰投資、誰申請”的原則,自然人自行投資的户用光伏項目(以下稱“自然人户用項目”),電網企業應按規定代自然人向項目所在地的區級投資主管部門或市政府確定的機構備案,原則上代為備案工作應在併網驗收前完成。非自然人利用居民住宅屋頂或宅基地場址資源投資的户用光伏項目(簡稱“非自然人户用項目”)由投資企業向區級投資主管部門或市政府確定的機構備案,鼓勵各區結合實際制定投資企業與場地產權方的協議(合同)範本。工商業分佈式光伏項目按現有規定做好備案管理。所有分佈式光伏項目應在備案文件中明確直流側和交流側容量。
根據《通知》,參照國家能源局有關文件要求,定期組織市電力公司開展接網承載力及提升措施研究分析。根據接網承載力評估結論,引導企業、居民做好分佈式光伏開發建設工作。電網企業應按照“公平開放、應接盡接”原則為分佈式光伏項目提供接網服務。不存在接網消納困難的區域,應按照現有政策規定做好分佈式光伏接網工作。存在接網消納困難的區域,按照現有條件做好接網工作,並嚴格落實分佈式光伏接網能力提升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近日,國家能源局表示,下一步,將盡快印發《分佈式光伏發電開發建設管理辦法》,進一步規範分佈式光伏開發建設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