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制定國旗使用新規!天安門廣場等處將設國旗收回點
作者:张楠
天安門廣場及重點旅遊景區使用手持國旗遊客較多,應在景區出入口設置國旗收回點。舉辦大型羣眾性活動等現場使用國旗的,主辦方也應在出口或其他顯著位置設國旗收回點。為進一步規範國旗製作、升掛、收回,市城市管理委會同市委宣傳部、市政府辦公廳、市司法局、市市場監管局等部門制定了《北京市國旗升掛使用管理規定(徵求意見稿)》,近日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針對“在微信等社交平台賬户頭像上附着國旗圖案”這一做法,徵求意見稿特別提出,微信等用户使用國旗頭像的行為本身不違反法律。
國慶及重大活動,同一道路兩側臨街插掛國旗應協調統一
徵求意見稿全文共29條,內容包括國旗製作、銷售、升掛、使用、收回及其管理活動。按照規定,國旗應當當天早晨升起,當天傍晚降下。在直立的旗杆上升降國旗,應當徐徐升降。升起時,必須將國旗升至杆頂;降下時,不得使國旗落地。一般情況下,國旗橫向升掛、使用;因特殊需要以豎掛等方式使用國旗時,保持旗面舒展、五星處於上方位置,與使用場合、周邊環境相協調。升掛、使用國旗的單位,應當指定專人負責國旗的升掛、使用和日常保養維護。如遇颱風、大風、沙塵暴、中雨及以上雨天、中雪及以上雪天、冰雹等惡劣天氣,可以不升掛國旗。
在創新特色方面,記者注意到,徵求意見稿立足北京特色,明確了國慶節及重大活動保障國旗使用管理要求。結合本市特色和多年來的實際做法,徵求意見稿提出,國慶節以及按照重大活動保障要求插掛國旗的,應當在節日或活動結束後有序撤除。同一道路兩側臨街單位、商户、居住小區等插掛的國旗應當協調統一,禁止將國旗插掛在不符合安全或其他規定的設施設備上。
破損褪色國旗應收盡收統一處置
對於國旗收回流程,徵求意見稿提出了重點區域國旗收回要求。其中,各區人民政府、北京經濟技術開發區管委會確定的主管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本行政區域內升掛、使用國旗的組織和個人將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國旗送交所在地政務服務場所。對組織和個人送交的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國旗要做到應收盡收、妥善保管、統一處置,不得露天存放,不得再次流入社會。
對於天安門廣場以及人流密集、使用國旗較多的景區等,應當在出入口等適當位置設置國旗收回點,及時收回使用的國旗。
舉辦大型羣眾性活動等現場使用國旗的,主辦方應當在出口或其他顯著位置設置國旗收回點,活動結束後及時收回,依法依規送至所在地政務服務場所或送至指定的處置單位。
任何個人發現違規有權報告
未按規定升掛或回收國旗應及時糾正,任何人有權報告。徵求意見稿提出,各級人民政府以及國旗管理部門應當定期組織有關部門對國旗升掛、使用、收回等情況進行檢查,如有應當升掛國旗而未升掛;國旗升掛位置不當;不按規定升降國旗、舉行升旗儀式;倒掛、倒插國旗;懸掛、插掛或者擺放國旗不符合規定;違反規定使用國旗及其圖案;升掛、使用破損、污損、褪色或者不合規格的國旗;不按規定收回國旗;隨意丟棄國旗等情形,應當及時予以糾正。
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違規定情形,有權直接向升掛、使用國旗的單位或者個人建議糾正,或者向國旗相關管理部門報告。接到報告後,有關單位部門除了應當依法依規予以處理,還應及時向報告人反饋處理情況。
微信賬户頭像附着國旗圖案不違法
此外,本市倡導公民和組織在適宜的場合場所使用國旗及其圖案,表達愛國情感。針對“在微信等社交平台賬户頭像上附着國旗圖案”這一做法,徵求意見稿提出,微信等用户使用國旗頭像的行為本身不違反法律。不過徵求意見稿也提出,國旗不適宜用於私人喪事活動,不得違反公序良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