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四罪!湖南一國企原董事長李勤被公訴
正義網記者12月17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湖南省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勤(副廳級)涉嫌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違法發放貸款罪、洗錢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懷化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李勤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懷化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李勤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家庭財產、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且不能説明來源;身為銀行工作人員,違反國家規定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且造成特別重大損失;為掩飾、隱瞞貪污賄賂犯罪所得的來源和性質,通過轉賬跨境轉移資金,依法應當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違法發放貸款罪、洗錢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上任兩年被查
公開資料顯示,李勤出生於1964年1月,湖南慈利人。曾任中國工商銀行湖南省分行黨委委員、副行長,湖南省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黨委書記。2014年1月,任湖南省農村信用社聯合社主任、黨委副書記、副理事長。2021年10月,任湖南省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董事長,至2023年10月被查。
官網顯示,湖南省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是經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設立的國有獨資公司,成立於2017年4月28日,註冊資本60億元,是湖南唯一一家擁有AAA等級的省級融資擔保機構。
親清不分、濫權妄為
家庭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9月5日消息,湖南省融資擔保集團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董事長李勤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經查,李勤身為國有企業黨員領導幹部,徹底喪失黨性原則,完全背棄初心使命,違反政治紀律,自恃手段高明,轉移隱匿財物,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反組織紀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生活紀律;親清不分,與私營企業主沆瀣一氣,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鉅額財物;濫權妄為,違法發放貸款,數額特別巨大,造成特別重大損失;家庭財產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巨大且不能説明來源。
李勤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違法發放貸款、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李勤開除黨籍處分;由湖南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作者/編輯:王詩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