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唐修璇被公訴,曾被批“毫無紀法觀念”
正義網記者12月19日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日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唐修璇(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來賓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來賓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唐修璇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來賓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唐修璇利用擔任桂林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桂林市疊彩區委書記、桂林市政協副主席、桂林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及兼任中共桂林灕江風景名勝區工作委員會副書記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唐修璇 資料圖
同屆政協副主席已落馬
公開簡歷顯示,唐修璇,男,漢族,1965年10月生,廣西興安人。1989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87年6月參加工作,中央黨校函授學院本科班行政管理專業畢業,中央黨校大學學歷。
唐修璇曾長期任職廣西,歷任興安縣高尚鄉副鄉長,興安縣高尚鄉黨委書記,興安縣高尚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興安縣溶江鎮黨委書記、人大主席,全州縣委常委、組織部部長,全州縣委副書記、組織部部長,桂林市委組織部副部長,桂林市疊彩區委書記,桂林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等職。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2024年6月11日消息,唐修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自治區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正義網記者注意到,2020年1月20日,政協第五屆桂林市委員會第五次會議補選唐修璇、陸智成為政協第五屆桂林市委員會副主席。陸智成已於2024年1月19日被查,於4月30日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毫無紀法觀念
大搞權錢交易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11月7日消息,唐修璇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通報稱,唐修璇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與他人串供並轉移證據,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長期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旅遊活動安排;違反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利並收受錢款;廉潔底線失守,違規從事營利活動;毫無紀法觀念,把公權力當做謀取私利的工具,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以及職權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唐修璇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在黨的十九大、二十大後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唐修璇開除黨籍處分;由自治區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來源:檢察日報正義網
作者/編輯:史少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