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法草案有望通過 規定這9項免徵增值税
增值税法草案提請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三次會議審議,該草案經過兩次審議修改,有望能得到本次常委會會議審議通過。
增值税法草案三次審議稿完善税收優惠規定:
小規模納税人發生應税交易,銷售額未達到國務院規定的增值税起徵點的,免徵增值税;
達到起徵點的,依照本法規定全額計算繳納增值税。
同時,草案還規定了免徵增值税項目:
農業生產者銷售的自產農產品,農業機耕、排灌、病蟲害防治、植物保護、農牧保險以及相關技術培訓業務,家禽、牲畜、水生動物的配種和疾病防治;
醫療機構提供的醫療服務;
古舊圖書,自然人銷售的自己使用過的物品;
直接用於科學研究、科學試驗和教學的進口儀器、設備;
外國政府、國際組織無償援助的進口物資和設備;
由殘疾人的組織直接進口供殘疾人專用的物品,殘疾人個人提供的服務;
託兒所、幼兒園、養老機構、殘疾人福利機構提供的育養服務,婚姻介紹服務,殯葬服務;
學校提供的學歷教育服務,學生勤工儉學提供的服務;
紀念館、博物館、文化館、文物保護單位管理機構、美術館、展覽館、書畫院、圖書館舉辦文化活動的門票收入,宗教場所舉辦文化、宗教活動的門票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