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醉駕”持續整治!合肥交警最新曝光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營造平安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合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向社會公佈近期5起酒駕、醉駕違法典型案例。
案例一
12月6日15時許,交警支隊廬陽大隊在廬陽區三國城路與梧桐路交口開展酒駕查處行動時,發現駕駛人馬某有飲酒嫌疑。
民警現場對馬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測試,檢測結果為33mg/100ml ,為飲酒駕駛機動車 。

案例二
12月5日2時18分左右,趙某駕駛小型轎車行至馬鞍山路高架附近時,被交警支隊高架橋大隊民警查獲。民警現場對趙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趙某涉嫌醉駕。
隨後民警將其帶至醫院進行血檢,趙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72.1mg/100ml ,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

案例三
12月4日3時許,徐某駕駛小型轎車,沿合肥市廬陽區濉溪路由東向西行駛至阜陽路東200米時,被交警支隊廬陽大隊民警查獲。民警現場對徐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呼氣結果顯示徐某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隨後民警將其帶至醫院進行血檢,徐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69.2 mg/100ml ,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

案例四
12月2日22時29分左右,交警支隊瑤海大隊民警在臨泉路開展酒駕夜查行動時,發現駕駛人張某有飲酒嫌疑。民警現場對張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張某涉嫌醉駕。
隨後經對張某進行血液酒精檢驗,張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為138mg/100ml ,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

案例五
12月1日3時許,姜某駕駛小型轎車,沿包河區南二環路向西行駛至桐城南路附近時,被交警支隊包河大隊民警查獲。民警現場對張某進行呼氣式酒精檢測,結果顯示姜某涉嫌醉駕。
隨後民警將其帶至醫院進行血檢,姜某血液酒精含量為100.2mg/100ml ,涉嫌醉酒後駕駛機動車 。

警方提醒
酒駕醉駕是違法犯罪行為,害人又害己!合肥警方提醒廣大駕駛人,為了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切勿心存僥倖、以身犯險、以身試法!親朋好友也要勸阻酒駕醉駕行為,共同做到遵法守規、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