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生調車脱軌一般事故後未上報,中鐵呼和浩特局二連車站被罰款15萬元
澎湃新聞從國家鐵路局官網獲悉,西安鐵路監督管理局於近日公開的一份行政處罰公開信息顯示,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集二線二連車站2024年5月發生調車脱軌鐵路交通一般事故,事故發生後,二連車站未按規定上報事故信息,2024年12月16日被西安鐵路監督管理局罰款15萬元。
西安鐵路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公開信息〔2024〕第014號顯示,西安鐵路監督管理局調查發現,2024年5月12日,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集二線二連車站發生調車脱軌鐵路交通一般事故,事故發生後,二連車站未按規定上報事故信息。上述行為違反了《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十四條和《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第十八條的規定。
2024年12月16日,西安鐵路監督管理局依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第三十八條、《鐵路交通事故調查處理規則》第八十八條之規定,對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二連車站給予罰款15萬元的行政處罰;對瞞報事故信息的3名有關責任人員分別給予罰款5000元、6000元、6000元的行政處罰。
公開資料顯示,中國鐵路呼和浩特局集團有限公司,系中國國家鐵路集團有限公司管理的18個鐵路局集團有限公司之一。
澎湃新聞記者 熊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