坍塌致5死7傷!事故調查報告公佈
2024年6月21日10時2分許
安徽省淮南市潘集區發生一起
鋼結構廠房二層局部坍塌事故
造成5人死亡、7人受傷
直接經濟損失385.78萬元

事故建築航拍圖
近日,安徽省人民政府批覆《淮南市潘集區張燈結綵燈具有限公司“6·21”較大坍塌事故調查報告》,現全文予以公佈。事故調查組認定:該起事故是一起較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事故發生經過
*6月21日上午4時43分許,*蘇某輝打開公司大門,部分工人陸續進入公司開展燈籠生產加工,之後蘇某輝外出辦事。
*8時許,*蘇某輝返回公司,工人陳某勝、陳某喜、陳某真按照蘇某輝安排到廠房二層整理碼放成品燈籠包裝紙箱。三人到達二層後,陳某真將散亂的裝有燈籠的紙箱按燈籠規格進行分類,並利用手動叉車分別運送到相應存放區域,陳某喜和陳某勝二人將運送過來的燈籠紙箱進行碼放。其間,陳某真到二層西側樓梯口進行休息,陳某喜接替陳某真繼續整理運送燈籠包裝紙箱。
*10時許,*蘇某輝從二層到達一層生產區域進行巡視檢查.

事故廠房二層坍塌區域貨物堆放情況(事故發生前)
*10時2分,*陳某喜使用手動叉車將兩箱裝有80規格燈籠的包裝紙箱運送至二層南側中間儲存區域,*正準備碼放時,該區域瞬間坍塌,位於坍塌區域下方的一層生產區域10名扎鋼絲的工人和2名套燈套工人躲閃不及,被二層坍塌的鋼結構和堆放的燈籠包裝紙箱砸中,*造成5人死亡,7人受傷。

事故廠房二層坍塌區域貨物堆放情況(坍塌瞬間)
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
經調查認定,該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萬某在事故廠房建設過程中未按照有關國家標準規定進行設計和施工,工程質量不合格。胡某金*在發現鋼結構廠房二層存在次梁彎曲形變安全隱患後,未採取有效措施及時消除隱患,*工人在廠房二層持續堆載貨物,*坍塌區域貨物重量超過該區域結構極限承載能力,*造成該區域瞬間坍塌,下方生產作業人員被砸中身亡。

二層坍塌區域(由東向西拍攝)
(二)事故的間接原因
1.事故廠房建設前*未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申請辦理相關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手續,*違法建設;未將廠房的勘查、設計和施工委託給有資質的單位負責。
2.萬某施工隊無施工資質承攬工程,在未取得設計資質的情況下進行廠房鋼結構設計;對施工隊伍管理缺失,僱傭無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的人員從事鋼結構焊接作業。
3.地方黨委政府、有關部門對轄區工貿企業廠房建設及生產安全監管不到位。
*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員、*責任單位的處理建議
(一)已被司法機關採取強制措施人員(3人)
1.萬某,萬某施工隊負責人*。*2024年7月5日,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對其取保候審。
2.胡某金,淮南張燈結綵燈具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2024年6月24日,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對其取保候審。
*3.蘇某輝,淮南張燈結綵燈具有限責任公司現場負責人。*2024年7月5日,淮南市公安局潘集分局對其取保候審。
以上人員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如司法機關處理不構成犯罪的,責成淮南市應急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二)對事故責任單位的行政處罰建議(1家)
淮南張燈結綵燈具有限責任公司,對事故發生負有責任。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第一百一十四條之規定,建議由淮南市應急管理局對其進行處罰。
(三)對有關公職人員和單位的處理建議
對於在事故調查過程中發現的地方政府及有關部門的公職人員履職方面的問題線索及相關材料已移交紀委監委機關,對相關單位和人員依規依紀依法進行問責處理。
來源:綜合整理自安徽省應急管理廳 中國應急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