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天津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政策解讀
一、《辦法》的制定背景是什麼?
應急預案是突發事件應對體制、機制、法制的制度載體,是增強憂患意識、做到居安思危、下好風險防範先手棋、打好事故災害應對主動仗的重要抓手。2024年1月,國務院辦公廳印發《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為新形勢下加強應急預案體系建設,規範各級各類應急預案管理提供了政策依據。為進一步釐清我市應急預案管理職責、總結固化預案建設經驗、完善預案管理工作舉措,市應急管理局組織起草《天津市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實施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二、《辦法》的起草過程和主要內容是什麼?
《辦法》的起草工作圍繞新形勢下應急管理工作需要,對標國家文件要求,參考借鑑相關地區做法,結合近年我市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實踐,形成了《辦法》徵求意見稿,廣泛徵求了相關方面意見建議,按程序審批、印發。《辦法》共8章、46條。內容包括:總則,體系和內容,規劃和編制,審批、發佈、備案,培訓、宣傳、演練,評估與修訂,保障措施,附則。
三、應急預案體系主要包括哪些?
《辦法》明確,應急預案體系覆蓋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衞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等4類突發事件。按照編制主體,將應急預案分為政府及其部門應急預案、單位和基層組織應急預案兩大類,將工作手冊、行動方案等支撐性文件納入應急預案體系統籌管理,並就強化京津冀等區域性、流域性等聯合應急預案的編制提出要求。
四、哪些部門(單位)負責應急預案管理工作?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以及安全生產法、傳染病防治法、防汛抗旱條例、氣象災害防禦條例、石油管道保護條例等法律、法規,分別明確了各級、各部門、各單位在預案編制、修訂、演練方面的職責任務。《辦法》明確了新體制下各級、各部門的預案管理職責,市、區人民政府負責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和管理工作,各相關部門根據職責負責本部門(行業、領域)應急預案管理,應急管理部門負責指導應急預案管理、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
五、應急預案編制應注重做好哪些工作?
為提高應急預案的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辦法》規定,編制應急預案應當在開展風險評估、資源調查和案例分析的基礎上進行,在編制過程中要廣泛聽取意見、組織專家論證、做好與相關預案的銜接;負責應急預案制修訂的人員,應當熟悉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法制建設情況,瞭解相關突發事件特點和應對要求,熟悉應急預案編制的要求、程序和方法。同時,《辦法》還分別明確了總體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部門應急預案、基層組織和單位應急預案等應急預案的編制重點,明確基層可結合實際簡化應急預案體系構成。
六、如何做好應急預案的培訓和演練?
《辦法》規定,應急預案編制部門和單位要及時組織開展預案的培訓、宣傳工作,對與預案實施密切相關的單位和人員進行培訓;採取實戰演練、桌面推演等多種形式,對應急預案所涉及的單位、人員、裝備、設施等組織演練;結合韌性安全城市建設的需要,明確專項和部門應急預案每2年至少開展1次應急演練和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