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在人員聚集區內,短時間大量升放氣球!合肥五部門聯合通告
關於加強升放氫氣球安全管理的通告
近年來,國內外發生多起因放飛氫氣球導致人員傷亡、電網損壞等安全事故。同時,在人員聚集區域,短時間大量升放氣球,易引發人員擁擠踩踏,且氣球升空失控嚴重危及包括航空安全在內的公共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升放氣球管理辦法》《氫氣使用安全技術規程》(GB4962-2008)和《合肥市市容和環境衞生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結合我市實際,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不得使用氫氣作為民用氣球的充裝氣體。
二、不得攜帶使用氫氣充裝的氣球,進入人員聚集區域和大型活動現場。
三、不得在人員聚集區域內,短時間、大面積、集中大量升放氣球。
四、違反本通告規定造成不良後果的,有關部門依法處置並追究相應責任。危害社會治安秩序、威脅公共安全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公安機關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合肥市公安局
合肥市消防救援局
合肥市應急管理局
合肥市城市管理局
合肥市氣象局
2024年12月25日
來源:合肥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