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文哲3000萬新台幣交保,台北地檢署不服提抗告
作者:陈立非
【環球時報綜合報道】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台北京華城案和政治獻金案遭羈押近4個月後,於12月26日被台北地檢署以收受賄賂等罪名起訴,檢方尋求判處其28年6個月有期徒刑。27日凌晨,柯文哲獲准以3000萬元(新台幣)保釋。
據台灣《聯合報》27日報道,26日移交台北地方法院審理的被告包括柯文哲、威京集團主席沈慶京、前台北市副市長彭振聲和台北市議員應曉薇等5人。經過6個多小時的辯論,台北地方法院最終裁定5名被告全部交錢保釋。
親友籌到交保金後,柯文哲27日中午1時左右在民眾黨黨員的陪同下走出法院。上百名“小草”(柯文哲的支持者)聚集在法院外。柯文哲在臉書上對聲援他的人表示感謝,並表示他先回家陪伴家人。台媒注意到,柯文哲才進家門一個多小時,就換衣服去新竹台大醫院探視生病的父親。
針對柯文哲保釋,台北地檢署27日表示,收到裁定理由後依法提出抗告。國民黨“立委”李彥秀説,柯文哲案受到廣泛關注,檢察官若要再提抗告,勢必需要補強相關證據,這可能暴露自身偵查不完備的問題。(陳立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