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媒:台北地檢署抗告成功,柯文哲等4人交保遭撤銷
作者:孟媛
【環球網報道】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因涉台北京華城案和政治獻金案遭羈押近4個月,12月27日,柯文哲以3000萬元新台幣獲准保釋後,檢方提起抗告。綜合台灣“中央社”等台媒12月29日報道,台灣高等法院今日(29日)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重新裁定。

報道稱,台檢方偵辦京華城及政治獻金案,起訴並移審在押被告柯文哲等人。台北地方法院27日裁定,柯文哲等人交保。台檢方就柯文哲、應曉薇、沈慶京、李文宗等4名被告獲交保,提出抗告,案件由台灣高等法院審理。
據聯合新聞網報道,台檢方抗告卷宗於27日深夜11時送進台灣高等法院,並於28日早開始閲卷。經過近一天的書面審理,29日上午9時,台灣高等法院公告,撤銷原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重新裁定。
報道還稱,台灣高等法院認為,柯文哲、李文宗均涉犯“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圖利”及“公益侵佔”“背信”等罪嫌重大;沈慶京涉犯“圖利”“違背職務行為交付賄賂”等罪嫌重大;應曉薇涉犯“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洗錢防制法”第19條第1項後段之洗錢等罪嫌重大。其中,“違背職務行為收受賄賂”及“圖利”均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之罪,且被告4人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
台檢方偵辦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涉京華城等案,於26日起訴柯文哲等人。台北地方法院當天晚間開庭,由重大金融犯罪專庭審判長江俊彥進行審理。法庭上,柯文哲不認罪,否認檢方指控的多項罪名。經過6個多小時的審理,台北地方法院於27日凌晨3時裁定柯文哲以3000萬元新台幣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同時嚴禁接觸、干擾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