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一醫藥公司發佈違法廣告銷售處方藥被罰22萬元
據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官方微信公眾號“廣州市場監管”,近日,廣州市監局對外公佈第二批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其中,某醫藥公司為銷售治療男性性功能障礙的處方藥,在網上商城廣告中發佈“找金戈做真男人”等內容的廣告,被依法處以罰款22萬元。
此次公佈的5起典型案例如下:
廣州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
廣州某電子商務有限公司為推銷頸椎貼和膝蓋貼,在其網絡店鋪發佈易使消費者誤認為普通日用品具有疾病治療作用的內容。同時在發佈的廣告中還未標明其所引用文章《基於“蘄艾”產業發展情況調研探析》的出處,且將內容進行加工和修改。荔灣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該公司停止發佈廣告,並處罰款50000元。
廣州某醫藥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
廣州某醫藥科技發展有限公司為銷售“‘艾立申’他達拉非片”“‘愛廷玖’鹽酸達泊西汀片”“‘金戈’枸櫞酸西地那非片”“施茹煊他達拉非片”等處方藥,通過京東、淘寶商城發佈“彪悍的人生,需要艾立申”“腎陽虛損、宮冷不孕、性機能衰退”“找金戈做真男人”等內容的廣告。越秀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該公司停止發佈廣告,並處罰款220000元。
廣州市某貿易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
廣州某貿易有限公司為推銷其避孕套等醫療器械產品,通過天貓旗艦店發佈含有“裸感真實,不止於薄度,還有潤滑度,柔軟度,彈性,貼膚度等,都會產生異物感,破壞真實感!”等未經廣告審查機關審查的廣告內容。番禺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該公司停止發佈廣告,並處罰款100000元。
廣州某置業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
廣州某置業有限公司為招租其自主經營的魚珠城和貴坊,在招商展示廳外和廳內設置户外廣告牌、店堂廣告牌,派發宣傳單張,發佈“黃埔第三座萬達廣場來了!”“約15分鐘車程或地鐵線路魚珠-楊箕-廣州東站”“地鐵七站直達珠江新城”“5號線魚珠站(近在咫尺)”“19號線茅崗站(規劃中)”等內容。黃埔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該公司停止發佈廣告,並處罰款56074.5元。
廣州某文化圖書股份有限公司發佈違法廣告
廣州某文化圖書股份有限公司在教輔材料《文言文+古詩閲讀訓練100篇》上印製二維碼,並在該二維碼關聯的微信公眾號中介紹公司及產品並提供購買鏈接。天河區市場監管局依法責令該公司停止發佈廣告,並處罰款6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