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海洋法庭將在“大衞與歌利亞”先例案件中發佈氣候意見 | 路透社
Riham Alkousaa
國際刑事法院對種族滅絕問題的特別顧問帕亞姆·阿哈萬在烏克蘭俄羅斯戰爭罪行專題聯合正義大會上講話,該大會在基輔外的布查鎮舉行,烏克蘭布查,2023年3月31日。路透社/安娜·沃伊滕科/檔案照片 柏林,5月21日(路透社) - 一家國際海洋法庭預計將於週二發佈關於國家是否有責任減少排放量和應對氣候變化的諮詢意見 - 這一判決可能為未來的氣候案件提供法律依據。
在其有史以來首次與氣候相關的判決中,總部位於德國漢堡的國際海洋法庭將具體決定海洋吸收的碳排放是否應被視為海洋污染,以及國家是否有義務保護海洋環境。
法庭的意見是由一組面臨氣候驅動海平面上升的島國提出的。
該組織在上週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這真的是一場史詩般的大衞與歌利亞之戰;這是地球上最小的國家…在國際法的力量下對抗主要污染國,”該組織在訴訟中的首席律師帕亞姆·阿哈萬説。
雖然法庭在此案中的意見不具有法律約束力,但它將有助於指導各國的氣候政策,並可作為其他案件的法律先例。
在9月的聽證會上,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國中國對這些島國的請求提出了質疑,稱該法庭沒有一般權力發佈諮詢意見,稱其立場是為了避免國際法的分裂。
“如果國際海洋法法庭認定存在這樣的義務,中國香港中文大學的法學教授瑞安·馬丁內斯·米切爾告訴路透社,北京的回應很可能是將其定性為超出其適當權限範圍之外。”
將温室氣體排放歸類為一種污染形式的決定可能會引起人們對根據《聯合國海洋法公約》保護海洋環境的現有義務的關注,阿克哈萬説。
一些活動人士和環境律師表示,他們希望得到一個意見,推動在即將在阿塞拜疆巴庫舉行的聯合國氣候峯會COP29上,各國設定更加雄心勃勃的氣候目標。
“國際法將會明確地表明,實際上,從法律上講,這也是一個要求,”法律慈善機構ClientEarth的律師萊亞·邁恩-克林斯特説。
這一決定還可能影響到國際人權法院和國際法院即將發佈的兩份法律意見,這兩個法院也在考慮各國的氣候義務。
上個月,歐洲人權法院已經做出了一項歷史性裁決,支持那些主張瑞士未採取足夠措施應對氣候變暖而侵犯他們人權的原告。
“這是讓國際法為我們服務的問題,”太平洋島國學生抗擊氣候變化團體的活動總監維沙爾·普拉薩德説。“這是推動填補《巴黎協定》中存在的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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