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法院裁定警方施加新的限制示威權力是非法的 | 路透社
Reuters
倫敦,5月21日(路透社) - 英國政府去年降低警察對和平抗議活動實施條件的門檻,超出了其權力範圍,這需要對法律進行更重大的改變,倫敦高等法院週二裁定。
這一裁決對民權團體自由黨構成了勝利,自由黨因政府對公共秩序法進行的變更而將政府告上法庭,稱這些變更幾乎賦予了警察無限權力來關閉抗議活動。
該案件於二月間審理,當時英國和整個歐洲都在對抗議活動進行更廣泛的打壓,因為環保活動人士在氣候變化示威中採取了直接行動。法官大衞·比恩(David Bean)和蒂莫西·科爾(Timothy Kerr)發現授予新權力的法規是違法的。政府獲准上訴該決定,而阻止新權力的裁決將暫時擱置,直到任何上訴得以審理。
自由黨主任阿基科·哈特(Akiko Hart)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新權力的引入是“明確意在阻止政府個人不同意的抗議者”。
自由黨的律師凱蒂·沃茨(Katy Watts)補充説:“我們希望今天的裁決讓政府三思,他們應該努力保護我們的權利,而不是進一步剝奪它們。”
內政部對上訴權的授予表示歡迎,並表示政府“將考慮所有其他選項以保留警察的這一重要權力”。
“抗議權是我們民主的基本組成部分,但我們也必須保護守法多數人的日常生活權利,”內政部發言人補充道。
自由的法律行動集中在《公共秩序法》上,根據該法,警察可以對抗議活動施加條件,如果可能對“社區生活造成嚴重干擾”。
該法律去年進行了修訂,允許警察在抗議活動可能引起“不止輕微”干擾的情況下施加條件。自由組織表示,這一變化是違法的。
高等法院裁定,政府在修改法律時超出了其權力範圍,其“並未擴大警察干預的門檻”而未經議會通過新的主要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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