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色列的盟國應對國際刑事法院對內塔尼亞胡發出逮捕令的努力 | 路透社
Anthony Deutsch,Andreas Rinke,Andrew Macaskill
以色列總理本雅明·內塔尼亞胡參加了2024年5月6日在耶路撒冷耶路撒冷猶太人大屠殺紀念中心猶太人大屠殺紀念館的敬獻花圈儀式,路透社/阿米爾·科恩/池/檔案照片海牙/柏林/倫敦,2024年5月22日(路透社)- 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卡里姆·汗(Karim Khan)要求對以色列總理本雅明·內塔尼亞胡發出逮捕令,這對一些關鍵成員國造成了外交困境:如何既支持以色列又支持國際刑事法院?
汗的週一的舉動,這是首次試圖對一位現任的、得到西方支持的國家元首採取行動,尚未經國際刑事法院法官審查,法官可以修改、拒絕或批准此舉。但他介入全球分裂的以色列-巴勒斯坦衝突,讓一些國際刑事法院的堅定支持者對他們的忠誠度產生了質疑。檢察官事先向一些首都,包括巴黎、倫敦和柏林,透露了計劃,使各國政府能夠協調反應。儘管如此,許多人拒絕透露在以色列領導人被授予加沙戰爭的逮捕令的情況下他們將採取何種行動。
“……當然,出於各種原因,這讓我們陷入了困境,”一位德國政府官員在匿名條件下表示,引述柏林對以色列安全的堅定政治承諾和對獨立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的支持。
德國已經在海牙的另一家國際法院捍衞了向以色列供應武器的政策,外交消息人士表示,對內塔尼亞胡發出的國際刑事法院逮捕令將增加更多不受歡迎的政治壓力。一位政府消息人士表示,這也可能破壞德國在華盛頓加強對國際刑事法院支持的努力。
美國總統喬·拜登稱汗對以色列官員的定位“令人震驚”,並表示哈馬斯和以色列之間沒有對等,國務卿安東尼·布林肯表示,拜登政府願意與國會合作,可能對國際刑事法院官員實施制裁。加沙戰爭爆發後,哈馬斯領導的激進分子於10月7日闖入以色列南部,根據以色列統計數據,造成1,200人死亡,並劫持了250多名人質。加沙衞生部表示,自那時起,有超過35,000名巴勒斯坦人在以色列入侵和轟炸加沙中喪生,至少還有10,000人失蹤,加沙大部分地區都被炸成了廢墟。
汗要求對內塔尼亞胡、以色列國防部長約阿夫·加蘭特以及三名哈馬斯領導人因涉嫌在衝突中犯下戰爭罪和反人類罪而發出逮捕令。
英國和意大利與法國不和
歐洲在汗的決定上的分歧反映了關於巴勒斯坦長期追求國家地位的更深層次的國際分裂,這一問題在週三凸顯,當時幾個國家表示他們將承認巴勒斯坦國。所有27個歐盟國家都是國際刑事法院成員,歐盟首席外交官若瑟普·博雷爾指出他們“有義務執行法院的決定”。
但汗的舉動暴露了歐洲大國在衝突中的政治分歧以及他們支持國際司法的努力。
一位外交消息人士表示,自2001年以來一直是國際刑事法院成員的英國曾試圖與G7成員國一起尋找方法,阻止國際刑事法院發佈針對以色列人的“有問題的”逮捕令。
英國外交大臣戴維·卡梅倫週二在英國上議院表示:“我絕不相信尋求這些逮捕令會幫助解救人質,也不會幫助提供援助,也不會幫助實現可持續的停火。”
“正如我們從一開始所説的,因為以色列沒有簽署《羅馬規約》而巴勒斯坦也沒有被承認為一個國家,我們認為法院在這個領域沒有管轄權,”他補充道。
雖然以色列不是國際刑事法院的成員並拒絕其管轄權,但法院在2015年承認了巴勒斯坦領土,而汗表示他的辦公室對以色列和加沙地帶自10月7日以來的事件有管轄權。意大利外交部長安東尼奧·塔亞尼週一告訴當地電視台,他反對將哈馬斯的罪行(一個誓言要摧毀以色列的伊斯蘭運動)於10月7日與一個民選政府的軍事反應等同起來。
週二,他告訴《Corriere della Sera》日報,國際刑事法院的逮捕令可能會“助長反猶主義”。意大利外交部官員表示,歐洲各國協調回應的可能性不大,因為它們在國際刑事法院和以色列問題上存在不同觀點。
愛爾蘭外交部長米歇爾·馬丁表示“我們尊重國際刑事法院的獨立性和公正性至關重要”,而捷克總理彼得·菲亞拉表示檢察官的請求“令人震驚且完全不可接受”。
法國在一份聲明中表示,幾個月來一直“在警告必須嚴格遵守國際人道主義法,特別是在加沙發生的不可接受的平民傷亡水平”。
法國外交部補充説,它“支持國際刑事法院、其獨立性以及在所有情況下打擊免罪的努力”。
西班牙副總理約蘭達·迪亞茲也在社交媒體上發文,對國際刑事法院檢察官的請求表示歡迎。“國際法必須適用於每個人。幾個月來,我們一直呼籲支持他們的調查。”
一位要求匿名的政府消息人士表示,西班牙與國際刑事法院逮捕令的合作根植於國內法律,通過國際刑警組織執行這些逮捕令是“自動的”。
以色列和巴勒斯坦領導人否認了戰爭罪的指控,雙方代表批評了汗的決定。
國際刑事法院的獨立性
歐洲外交關係委員會高級政策研究員安東尼·德沃金表示,單單請求逮捕令本身可能會限制內塔尼亞胡和加蘭特的任何旅行計劃。
所有124個成員國都必須逮捕國際刑事法院通緝的逃犯,他説。
“如果歐洲國家未能遵守逮捕令,將會特別有害,因為他們一直是法院最積極的支持者之一,”他説。
“對於歐洲聲稱支持法治的可信度至關重要,歐洲官員不應做任何事情來削弱或譴責國際刑事法院的行動,或者暗示民主國家應該凌駕於法律之上。”
國際刑事法院沒有警察力量,因此逮捕嫌疑人必須由成員國或合作國家執行。2015年,南非讓時任蘇丹領導人奧馬爾·巴希爾離開,儘管國際刑事法院要求逮捕他,因為他被指控犯有戰爭罪和種族滅絕罪。荷蘭是以色列的堅定盟友,駐有海牙的多個國際法院,拒絕回答關於是否會執行以色列-哈馬斯衝突可能的逮捕令的具體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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