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利用新國家安全法打擊流亡活動人士 | 路透社
Farah Master,Jessie Pang



第1項4個被通緝的流亡激進分子羅冠聰的簡介,見於中國香港警察局外的佈告欄,2024年6月12日。路透社/蒂隆·蕭
中國香港,6月12日(路透社)- 香港保安局週三表示,將動用新國家安全法對居住在英國的六名自我流亡的激進分子採取措施,包括取消他們的護照,此前他們逃離了這個由中國統治的城市。這六人是羅冠聰、蒙紹達、劉帆、鄭文灝、霍家馳和蔡明達。市政當局去年將他們列入通緝名單
。“這些無法無天的通緝罪犯藏匿在英國,繼續公然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的活動,”該局在一份聲明中説。
“他們繼續勾結外部勢力保護他們的惡行。因此,我們已採取措施給予他們強有力的打擊,”聲明補充道,指出這些舉措涉及行使三月頒佈的一套新國家安全法中所規定的權力。
香港當局已經禁止了駐美國、英國和其他國家的十幾名海外活動人士。對這些活動人士提供信息的懸賞金額為100萬港元(合128,000美元)。
對於在英國的六人的新措施禁止向他們提供資金,並取消他們在香港的商業往來。新安全法案包括對叛國、破壞和煽動等罪行的懲罰。安全部長Chris Tang在週三的新聞發佈會上稱針對這些活動人士的措施是“必要的行動”。
Tang表示,這六人都一直藏匿在英國,並繼續與外部勢力勾結,從事危害香港和中國國家安全的活動。
他還批評英國政客、組織和媒體“故意抹黑”香港政府。
當被問及取消活動人士護照是否違反了《公民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保障的自由移動權時,唐表示“由於國家安全原因有例外情況,這不僅適用於香港,也適用於所有文明社會”。
《第23條法律》是在2020年中國強加的全面國家安全法案之上出台的,該法案已被用來監禁親民主活動人士,關閉自由媒體機構和民間社會團體。
現在叛國、與外部勢力勾結、煽動、竊取國家機密和間諜等罪行將被判處數年至終身監禁。
美國、英國和澳大利亞等一些活動人士目前所在的地方,批評國家安全法是壓制異議的工具。
然而,香港和中國當局表示,這些法律是必要的,並自2019年大規模爭取民主的抗議活動以來恢復了穩定。
1997年,香港從英國迴歸中國,承諾在“一國兩制”的框架下保護其包括言論自由在內的各項自由。批評2020年法律的人士稱這些自由已經迅速受到侵蝕。
羅在他的Facebook上表示,他在2020年申請在英國尋求庇護時放棄了他的香港護照,並稱最新措施是“多餘的”。
劉表示,他從未申請過或擁有過香港護照,同時稱這些舉措是“明顯的跨國鎮壓行為”。
(本故事已重新發布,以恢復第1段中遺漏的一個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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