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警察因電擊95歲老人被判過失殺人罪 | 路透社
Alasdair Pal
悉尼,11月27日(路透社)- 一名澳大利亞警察因用電擊槍致死一名95歲養老院居民而於週三被判犯過失殺人罪。
克里斯蒂安·懷特於2023年5月被叫到位於庫馬的養老院,該鎮距離首都堪培拉約90分鐘車程,因接到報告稱居民克萊爾·諾蘭(Clare Nowland)表現異常,且她有痴呆症狀。
當時警方表示,他用電擊槍對持有牛排刀的諾蘭進行了電擊。她後來在醫院去世。
新南威爾士州最高法院的一位發言人表示,陪審團經過近一週的審議,裁定懷特對諾蘭的過失殺人罪成立。
他預計將在本週早些時候被判刑。該州的過失殺人罪最高可判處25年監禁。
州警察局長卡倫·韋布在週三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警方在懷特被定罪後正在審查他的僱傭情況。
她補充説,警方在1月份審查了電擊槍的使用政策,發現不需要更新。
“政策和培訓是適當的。此事的實質是關於設備使用的應用,”她説。
此案在澳大利亞引發了憤怒,並引起了對該國警方使用武力的關注。
諾蘭的死亡發生在同一周,另一名警察因2020年涉及一名來自該國土著社區的16歲男孩的事件被判犯有攻擊罪。
該州的警察部隊目前正被數百名音樂愛好者起訴,他們聲稱在2016年至2022年間在該州的音樂節上被警察非法進行脱衣搜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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